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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未来乡村发展的新方向

2018-07-29 07:492122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这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以“三农”工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分别从“钱”“地”和“人”方面,部署未来乡村发展新目标和施力方向。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介绍,重点是三方面的工作:第一,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第二,农村金融要回归本源;第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其中,在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方面,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集中力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高标准农田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的耕地,数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质量是有保障的、是实实在在的优质耕地,真正可以做到‘占优补优’”。韩俊还指出,这项政策还可以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


  此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以跨省调剂。


  韩俊表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结余指标如果允许跨省调剂,将可以形成一个更合理的价格,可以筹措更为可观的资金,可以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但他也强调,“也不能为了卖钱就让农民“上楼”,主要还是结合易地搬迁。”



  乡村振兴,“地”如何改革?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每年有大量农民离开农村、离开土地,人口大量迁移,在农村就出现大量农房、宅基地常年闲置。”韩俊表示,“任其破败是一个很大的浪费,利用起来就是一笔很大的财富”。


  对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会有很大的不同。”韩俊认为,在改革试点过程当中,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鼓励各地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结合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但韩俊强调,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是让城里人“下乡”去买房置地。他告诉记者,文件明确提出,一个“不得”和“两个严”,即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要严格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同时,韩俊表示,“在城镇化进程当中,我们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权,不能强迫农民以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为前提进城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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