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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每个朝代的住宅有什么不同?

2019-11-24 10:06一本正经说历史14045

  房价,无疑是这段时间以来,或者说这几年以来,永远不会衰落的话题。一方面,房价市场的大幅波动让许多吃瓜群众坐看“血雨腥风”;另一方面,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这其中的牺牲者,因为住房是一个人生活在世上的根本需求。回想古代人,即便是平民百姓,对住房那也是有着诸多要求的啊!


  要说这帝王的宫殿咱们现在很容易就能看到,买张票就能参观许多帝王的家了。不过普通老百姓的宅子,能剩下的不多了,其实对中国古人来说,从帝王到平民,对住宅一直都是很讲究的。


  原始社会至秦汉:从简陋的房屋到二层小楼


  大约在七八千年前,我国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社会已逐渐达到繁荣时期,这时农业已成为主要的经济部门,并普遍地饲养家畜。人们已过着定居生活,在水边、台地上建立起氏族村落。在建筑方面的生产工具有石斧、石刀、石锛、石凿等。人们已能利用木材、树枝、草拌泥、竹、苇等建成大、小房子。房子结构有木骨草泥墙、壁,或柱梁式构架,有的是茅草屋顶,房子平面多方、圆形或不规则等半地穴式房屋。此时地面上房屋较少。


  大约距今五千年前,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农业和饲养家畜的发展促使手工业与农业分离,已渐产生贫富不均的私有制现象。从考古资料可知:此时木骨夹泥墙在民居建筑中仍属常见,地面上房屋增多,已知刨槽筑基,常用烧土块铺地或垒屋墙。屋内地面常用“白灰面”(即石灰质物)打实。多石的地方常垒砌石墙,上为平顶,荷载墙结构。荷载墙的出现促进了工程技术的新发展。多竹的地方用竹木结构,用木柱支撑屋顶,用竹片做编竹墙,并用竹席等物。



  西安半坡发现大量矩形和圆形的居住房屋遗址,年代在公元前4800一前4300年问。早期多为室内地面低于室外80厘米左右的浅地穴住房,前端开一浅斜坡为入口,门内正对火塘,内部有一两个较大柱洞,四周沿坑壁顶面有大量斜的小柱洞,它是利用内柱为骨架,承托由四壁斜搭向中间的木杆件,构成四坡或攒尖屋顶,其上抹草泥为屋面。它是室内无商壁的窝棚式住房,从入口处有火塘推测,屋顶上必有通风口,其构造可能随建造水平的提高逐渐完善。


  周代以后集中的居民区实行里制。早期以二十五家为一“里”,出入要经里门,是集中管理的封闭性的居住区。但城市中的人口密度远人于农村,因此城内的里逐渐不再受农村里必二十五家的限制,在《管子》的记载中扩大为五十家。


  在故宫博物院藏战国采桑猎钫上模铸有二层房屋的形象:最下是台基,周以栏杆;下层面阔二间,每间各开一门;上层只表示开有一门一户,其上屋顶部分末表示。


  从上下层都有人物活动和进酒的形象看,这是一座二层的高级第宅。其夯土台基外侧用木构框架加固;柱顶上有膨出的斗拱承托楣,其上为楼层地面枋、地板和一层四周的腰檐。虽二层的屋顶部分未表示,但据下层的左右侧也有腰檐,已可推知上层屋顶颇有可能是四坡项或中为平顶四周加披檐的屋顶,是一座全木构的二层楼房。它的门是先用边框、抹头做成框架,再加填心板而成的。


  汉代时,我国黄河和长江两大流域的民间建筑逐步一致起来,形成了我国建筑的特有风格。如大型房屋的平面设计,基本上都按中轴线左右对称地排列。我国古代建筑物中常见的几种屋顶如悬山、硬山、歇山、庑殿、卷棚和四角攒尖等形式已全部出现。在屋脊部分,往往装饰有巨大的陶制凤鸟。室内顶部则装饰有覆斗形的天花藻井等。


  作为我国木架建筑物的重要结构——“斗拱”,在汉代也趋于成熟。如在拱上承托两组小短木来节省用材,并减少结构本身的自重,这样就形成“一斗二升”式的斗拱。在“二升”间加上一个小柱又形成“一斗三升”式的斗拱。东汉时还有更复杂的“一斗四升”式的龙首翼身拱等。


  西汉初年,农民等常用的民居已有定制,有所谓“一堂二内”双开间的制度。宅院大都备有房屋、炉灶、土窖、水井、厕所、土沟、木栏畜圈或垃圾堆。房屋建筑方形,有黄土平台,或二、三间土墙、木柱、草、瓦房。


  当时住宅内部基本是土地面、土墙,砖较少使用,墙面考究的在夯土墙或土坯墙上加粗、细两层麦秸泥,再用细泥抹面,表面刷白色。门窗的做法也较简单。门一般是单扇或双扇的板门,未见门上开窗之例。窗多足斜置方格或竖置菱形格,也有少量直棂,但如何开启不详。在陕西临潼博物馆曾见到制作很精密的秦代青铜合页,因此,使用可开启的窗的技术可性是存在的。


  据汉代图像和出土明器,北方住宅建筑大多数是土木混合构,山墙、后墙是承重墙,前檐用檐柱,大跨者有内柱。但四川出土东汉院落式住宅的正堂已是柱梁式全木构建筑,广州明器陶屋多是穿斗式全木构筑,表明南北方建筑在构造上的差异。


  秦汉时的家具较简单,起居方式仍是坐在席或矮的坐榻上,由于多是土或铺砖地面,故席下多有茵褥。坐前可设几案,放用具或供写作。座席侧可设供斜倚的三足隐几,尊贵者座后可设屏风或帐。有的帐只设帐顶,四周无帐幕,以表威仪为主。


  最有特点的当属此时瓦当艺术的发展。瓦当是我国古代建筑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瓦当即瓦挡,俗称“瓦头”,是中国古代建筑檐头筒瓦前端的遮挡,起着保护木制飞檐和美化屋面轮廓的作用。


  瓦当是瓦的头端,瓦用于中国古代建筑的屋面,主要功能是防水、排水,保护木结构的屋架部分。瓦当既便于屋顶漏水,起着保护檐头的作用,也增加了建筑的美观,其样式主要有圆形和半圆形两种。


  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上升时期,各地大兴土木,遗留下的瓦当数量很多。秦汉瓦当在全国大部分省区都有发现,其中,陕西、河南、河北、辽宁、山东、内蒙古、广东、福建等地是秦汉瓦当出土较多的地区。


  隋唐至宋元:单一建筑到多元发展


  隋唐城市采用市里制,其城内居住区也是里,称里坊。里坊随其大小,内部的主街有横街和十字街两种,把坊内分为二区或四区,其内再建小十字街,中间辟横巷,巷内建住宅。坊内居民出入要经里门,只有贵官和坊内不通巷的“三绝”之地的住宅才可直接存坊墙上开门通街。坊内住宅大小,一些王公的巨宅可占半坊、一坊之地。


  一般人住宅的门不能建在中轴线上,只能往南端一侧开宽一间的门,门内可建土影壁。正房只能宽三间,一般是用山墙、后墙承重的土木混合结构建筑,上覆悬山屋顶。明间装门,左右间装窗。当时的门主要是板门,有时可在板门上部开直棂窗。窗一般是直棂窗和破子棂窗,后者用方木条沿对角线破开用为窗棂,窗棂之间隙与窗棂同宽,前后两扇窗的棂格相并为开,相错为关。当时室内起居家具有床、案、几等,在地上铺茵席,通行在地上或床上跪坐,垂足坐尚不普遍。



  自唐末五代以来,汉族地区室内起居方式发生改变,山在床、榻上跪坐改为在床和有靠背的椅子上垂足坐,床前低矮的案也改为高足的桌和几,人在室内起坐的高度发生变化,对室内空间高度和装修的形式也有影响。


  宋代绘画王希孟的《千里江山图》中表现了很多北宋末年江南乡村的住宅形象,一般单栋的多是一字形、丁字形或曲尺形平面。作院落式布局的较大型住宅,其主体多是工字厅,也有后厅为楼的,左右有厢房围合成院落。一般做法是下为台基,其上立柱架梁。梁架多为柱梁武。其墙多为在木骨间编苇或编竹后抹泥的非承重的薄墙。窗多为直棂窗,门为版门。屋顶多是悬山顶,或在悬山顶两山加披檐,个别有用歇山顶的,屋面用草顶或覆瓦。


  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中所绘是中原地区汴梁的情况。其郊区的草顶农舍和小商店仍是柱梁式的全木构房屋,只是台基较低甚至没有,所用柱梁是未加工的原木而已。


  但出于防寒要求,山墙和后墙多用夯土墙。汴梁城内的大第宅则是使用斗拱的全水构建筑,但从其大门土制山墙下有一段矮砖墙推测,其房屋的窗下墙、山墙、后墙也是这种做法。


  值得一提的是,北宋时里坊制被打破,实行街巷制,住宅也大多依靠街边而建立。


  南宋绘画中所表现的住宅也多是全木构房屋,但使用厚墙较少,多是木骨编织抹泥的薄墙。南方冬季湿冷,中高级住宅多沿台阶边缘加一重可拆卸的小方格眼格子门,冬季用以保暖,夏季撤去以利通风。


  北宋末年,徽宗喜好道教,尤爱园林、绘画,所以北宋末到南宋,园林建筑大兴。南宋初年,大乱之后,田园荒废,所以又明文规定“佃户每家官给草屋三间,内住屋两间,余五间准备顿放斛斗……”(《宋会要辑稿》)。这种双开间的民居与前述“一堂二内”民居相比较,可知双开间小民居是平民及农民等最常喜用的一种民居方式了。


  辽金元在北方时,居住多用毡房、毡帐及车帐,可以随时拆卸或安装。有的寒冷地方,平民及贫苦人家在冬季则穴居以避严寒。在北京发掘的元代民居遗址,所用的院落布置,开间大小、旁门、跨院等全是汉制,屋内土炕则是我国北方寒冷地区一带民居常用之物。


  元代住宅实物已基本不存,但上世纪60年代拆北京城墙时,在北城墙基下发现一些元代居住建筑的基址。


  1965年至1972年拆城墙时,在北京西直门东北方明清北城的墙基下发一处元代大型居住建筑基址,分中、东、西三个院落,均已残损,只存北半部。


  中院建筑体量大,是主体。北面有正厅三间,宽11.83米,进深6.64米,后加一间后廊。厅前面出一间同宽的抱厦,三面装格子门。厅的两山为砖墙,其外侧各有宽一间的耳房。它们共建在砖砌的高约0.8米的凸字形台基上。台前连接一与抱厦台基同宽的甬道。甬道两侧有东、西厢房,只存北半部的残台基。自正厅两耳房的山墙至东、西厢房的北山墙间有曲尺形墙相连,墙上各开一东西向脚门,通向东院和西院。据遗址推测,中院是一所主体为面阔三间、左右有耳房、前后出抱厦和后廊的建筑组合体,东、西有厢房的大中型院落。


  东院只残存北半部。正中的主建筑是面阔3间的工字厅,3间柱廊,后接同宽的后厅。在它的东西侧有东、西厢房各三间。


  房屋的台基都不挖基坑,平地用土起筑,边缘用单砖包砌,地面铺方砖。安柱础的方法是先在台基上挖坑至生土,用碎砖瓦与土相间夯筑至所需高度,然后立柱础。房屋的山墙、后墙等下部是砖砌的基墙,一般即从平地砌造,不挖基槽,顶上用条砖压边线,称“隔减”,其上再砌土坯墙至顶。土坯墙表面先用麦秸泥抹底层,再用青灰泥抹平压光。这大体和明清时北京中等以上住宅的做法近似。


  在装修和室内布置方面,在东院工字厅内发现了木板门和格子门,格子门是四直方格眼双腰串造,有的还装有铜饰片一看叶。室内布置的最大特点是沿墙大量砌条形的窄土炕。炕用土坯砌成,大多是实心,炕面前沿有木制“炕帮”,其前壁或立柱镶木板,或用砖砌。这种以炕为室内睡眠和起居的主要设施是金元以来北方的居住特点,其图像屡见于金、元绘画中,近代东北地区满族住宅仍有使用者。


  明清时期:住宅的等级与四合院的盛行


  住宅在古代不仅是居住场所。而且还被视为宅主身份的标志。唐、宋时期朝廷对官员及庶民的住宅形制已有一定的限制,但还比较粗略宽松。


  到了明朝初期,统治者对住宅的等级逐步划分严格,官员造宅不许用歇山及重檐屋顶,不许用重拱及藻井。这些限制在宋朝原是针对庶民的。如今已针对品官了,这就意味着除了皇家成员以外,不论官位多高,住宅不能用歇山顶,只能用“两厦”(悬山、硬山)。此外,统治者又把公侯和官员的住宅分为四个级别,从大门与厅堂的问数、进深以及油漆色彩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至于百姓的屋舍,则不许超过三间,不许用斗拱和彩色。


  以上这些反映了明朝等级制度的森严在住宅形制上已有充分表现,但逾制的现象十分普遍,至今江苏苏州一带的民居中,仍保存着一批很精美的贴金彩画和砖石雕刻。


  明朝住宅的等级制度主要是限制间数和架数,至于建筑层数,则可因地制宜。明朝住宅均能表现明代建筑特点,典雅稳重,做工讲究,装修精美,雕刻和彩画细腻而雅净。


  明朝砖石住宅数量大增。明初出现用筒拱建的房屋,上加琉璃瓦屋顶,仿一般房屋形式,俗称“无梁殿”。无梁殿平面多为长方形,承重结构常采用筒拱或单拱,或大拱两侧附有小拱,采用纵联砌法。


  明朝初期无梁殿建筑用厚重的外墙来抗衡简拱所产生的水平推力,明中叶以后改厚墙为厚壁柱,在结构、功能和节省费用方面有显著的提高。当时有些无梁殿在发展中还出现了楼房。无梁殿建筑在发展过程中受木构建筑的影响日渐显著,主要表现在外观、细部装饰的模仿上。


  明朝初年无梁殿外墙面上平整简洁,明中叶以后则每一开问均砌出半圆壁柱。上有仿木额枋样式、砖雕及其他细部装饰。无梁殿的出现同它的防火要求、坚固耐久的特点有关,此外制砖技术提高,产量增加,砖价降低,以及发券技术提高刮已能砌筑10米以上的跨度的拱券。


  明朝时,宅第布置多有门、厅、堂、庭、园林、假山、楼阁、台榭、山池及院墙等物。小民居如一般平民及贫苦人家则多为单间、双间、三间或三合院等式,较为富裕人家则多为四合院式。至于大家贵族的宅第,则多为许多四合院沿中轴线组成了院落重重、庭院深深的宏伟气势。


  山西的明代住宅构架都是柱梁式,有的加一跨前廊,油漆用黑色,门钉、门钹铁制,其山墙后墙用土坯或砖墙,屋顶有较厚苫背,以满足防寒要求。其中正房为三间四架的,符合明代庶人庐舍制度的要求。面阔五间的按规定为二品以上官员之宅,就其整体规模看,应是有一定级别的官员之宅。在建造技术上,正厅柱、梁的用料粗大,都大于实际需要,主要是为了显示建筑主人的财力。


  清朝的宅第建筑等级限制不如明朝的严密,《大清会典事例》:“二品以上官正屋得立望兽……三品官以上房屋台阶高二尺……四品以下至士庶房屋,台高一尺……”,对房屋间架数目则无规定。


  为了便于大兴土木,在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不得不颁行《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详述各种大小木作、砖、瓦、石作、彩画、雕镂等的做法,以及物料价值等事项。它对于北方的宅第等建筑工程有一定的作用。


  北方夏季少雨而冬季寒冷,住宅布局基本是封闭的院落式,庭院较宽敞,以孚取多吸纳阳光,为了防寒,多用厚墙和加较厚苫背的瓦屋顶。北京住宅历经改建,基本已无明代的完整遗物保存下来。但在山东、山西等地已发现若干座较完整的明代住宅。通过几座明后期山西住宅还可看到一些北方住宅的特点。


  南方高温多雨潮湿,建筑不需防寒,而要求利于通风降温、减少日晒及利于防雨排水等。故南方住宅的构架和屋面较北方轻巧,除外墙为了防卫用砖外,多用木板或竹笆抹灰的轻质隔墙。建筑多前后开窗,又多设通道和备弄,以利通风。庭院一般较小,四面屋檐相接,以减少日晒,俗称天井。庭院地面或筑为高起的甬道,或用砖石铺砌,沿房屋散水外多建砖石砌造的水沟,以便于集水、排水。



  明清时,最有特点的要数四合院民宅了。


  北方院落式住宅可以北京四合院为代表。明清北京的居住区为东西向的胡同组成,胡同的南北侧并列建大小不同的住宅,其典型形式是四面围合成院落的住宅,称“四合院”。北京胡同的中距平均都是77.6米,胡同宽约7米,则居住地段深约70米。


  最大型的四合院前后临胡同,可在约70米的进深中建四进院落。稍小的是二进、三进院,其北面的余地可另建一座面向后面胡同的小宅,称“倒座”。这些四合院始建时都是独户居住的。在大宅之间的隙地还可夹杂建一些不规则的院落,其房屋数量、大小也不很一致,称“大杂院”,多是出租的临时住所。这些建在胡同中的大、中、小四合院和杂院构成明清北京的居住区,这可以从《乾隆京城全图》中看到。


  最小的一进院落的住宅在地盘的四周建屋,围合成四合院,在东南角开门。稍考究些的即在东西厢房的南山墙间连以横墙,当中开门,分全宅为前后院,把南房及大门隔在外院,内院实际是三合院。若在此基础上,在北房之后再加建几座同样的三合院,即组成多进院落。


  最后来说说古代民居中的文化含义


  民居是出现最早、最基本的一种建筑类型。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自然、人文环境各不相同,民居建筑也呈现出各自的地域特色。但从选址、布局和装饰等方面,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的内涵。


  我国古人将内院看作是人与大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最佳场所,并在院落内引入大自然的风光。大户人家高墙深院,叠石理水,植树栽花,曲径通幽地把院落扩大为私家园林;而小户人家即使面积小,也要种植绿色植物,充分体现人与自然的交融。当然,小户人家住的地方说不定比你现在买的40平米小户型还要大很多。


  中国自古以来,人们的家庭观念很强,一直延续着几世同堂的大家庭制度,大家庭中的个体必须严格遵守封建社会的等级规范约束。如在居室的分配上,祖宗多居北房,也称上房;晚辈则住两侧的偏房。


  民居形式也因社会等级不同而不同:社会地位较高的家庭,他们的民居可以有较高的建筑规制、较大的规模和较考究的做法;较低等级的人家,只能住小而简陋的房子。同样的,现在我们买的房屋,能容纳一家三口已属不易,有时甚至只能住两个人。


  “风水”观念在民居建设的选址、格局、坐向、规制等诸多方面表露无疑。如北京人的传统民居四合院,一般坐北朝南,院门都开在东南角,而不开在正中。这样设计据说是八卦方位,即所谓的“坎宅巽门”。而如今我们购买的房屋,别说坐北朝南了,窗户的朝向几乎没有很“正”的,基本都是偏斜。有的甚至窗户开在一个凹进去的位置,常年没有阳光。


  因为背景不同,生活现状不同,古代与现代根本无从比较。只是,面对高额房价,对于刚需买家,不得不做出一番叹息古人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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