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是我们伟大祖国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现在人口约有四百三十多万。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满族有过强盛的成功,也有过修明的政治和璀灿的文化。同其他兄弟民族一起,对祖国的统一事业,丰富与发展祖国经济、文化,建树了重要业绩。
满族有不少特有的风俗习惯,它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的,它既含民族心理素质,又有外在形态。
满族的衣着服饰文化
满族的服装,男女有别,讲究整洁。俗话说:“补丁罗补丁也得求干净”。满族妇女有浆洗衣被和戴“假袖口”(类似套袖但在袖口里面)的习惯,今已罕见。
1、男子服饰:古时从事狩猎、捕鱼,就地取料,遂以兽皮、鱼皮、毛皮缝制成衣,防暑御寒。长至膝部,圆领系腰带。裤为长裤,质料都是夏用草以蔽体,冬用裘以御寒。随着统编八旗,服装亦趋统一。长袍至膝下,偏襟右开,以布条挽结为扣(俗称蒜皮疙瘩),系腰带,下前后左右开口(注:此为宗室、觉罗男士穿搭),外罩圆领马挂或坎肩(马甲)戴箭袖。冬以毛皮或棉絮为里,成为皮、棉衣,春秋为夹衣,夏为单衫。
男子均留发蓄辫。发式为,前半部剃光头,后脑部蓄长发结独辫。老人多蓄短须,呈八字型,很少留长。头戴翻卷式裘皮圆帽,古代帽顶饰羽,后改为红缨。夏帽为三角形。官员礼帽(朝帽)除质地很高与民间不同外,还饰有帽顶(分金、黄、白、兰、红)花翎,以示品级地位。男子冬穿带褶(皮),俗称“蹚蹚马”或“翁得意”。官员穿朝靴。后农民多穿“靰鞡”。平时穿短简靴,后多穿布鞋。
民国以来,除老年、儿童外,已不蓄发留辫,实行光头、平头、分头。服装也在不断改变款式,马挂为短型,长袍加长至腿下部,青年多着长衫不穿马褂,以至军装、学生装,各种制服或西装革履。解放后,已多着“人民装”及各种制服。八十年代以来,则普遍着西装。在日常生活中,穿全套满式服装的除庆典、节日、婚丧、舞台外,已无所见。
2、女子服装:女子服装变化很大。十七世纪时,边远地区妇女服装仍是简单的鱼、兽皮缝制。长袍为正开襟,紧袖口,膝下前后开口,但手工艺水平高超,衣边袖口前胸后背均绣以美丽的花纹图案,这种袍,满语称“阿库密”(注:鱼皮衣)。那时,锦、缎、棉、帛通过与汉族地区交易和贡尝,已大量流入。于是华美的衣着出现取代了鱼兽皮衣。长袍到小腿以下,偏襟右开,镶边绣花,衣袖宽大,领裹素巾。这种袍因是旗人穿用,所以称旗袍。袍外罩以坎肩,对襟外套。这种服装一直沿用到解放前后,虽款式多变,但形制基本相似,保持原有的基调。裤为长裤,有的镶花边,垂履脚面,花边与袍边相连,颇似长裙。老年妇女以宽约二--四公分的布带札裤角。
“套裤”无腰、无裤裆,为满族人所独有。顾名思意,是套在裤上之裤,就是只有分开的两条裤腿,冬、春秋夹。
民国以来,穿着简化,只穿旗袍的人日益增多。解放后,和其他民族一样,改穿短衣长裤。
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叫做“修头不修脚”。就是说,满族妇女很讲求梳头而不讲求缠足。这是因为满族女自古就同男子一样,骑马射猎,生产劳动,如果缠足褒脚则寸步难行。所谓不修脚,是指散脚不缠之意,而不是不洗、不剪。
妇女的发式,已婚和未婚妇女有所不同,未婚姑娘为全发结独辫或双辫,后又有散发的,不开脸,不戴花。已婚妇女要开脸、梳“盘头”,发式是将全部头发拢于头顶,高挽于“头架”或“扁方”之上。这种发式费时费事,所以日常在家或劳动时,只在头顶挽一发(俗称疙瘩鬏),可戴花、蒙白巾。老年妇女有戴“妈护”的习惯,其形制是围头一周,上露发髻,下不遮脸,耳部较长,可以放下或卷起。冬季内衬细毛皮以御寒。
古代的满族妇女穿短靴。民国以前,妇女在喜庆日子要穿宫式木底鞋,就是鞋底中间部分有一木制“鞋跟”,形似花盆,高约四---六公分,长约六--八公分。还有平木底鞋和布袜。这两种鞋再配上宽袍大袖衣服,腰身便自然挺直,走路十分平稳,但劳动不便,所以后改成缎、布的绣花或素色鞋。
3、儿童服装:儿童服装基本与成人相同。不同之处除短、小之外,男童多不着褂,帽为圆帽;女童多不穿坎肩,散发(梳脑后,根部系绳),冬戴翻卷式帽,上饰飘带,脚穿棉靴。
4、饰物,妇女头饰颇多。有头架、扁方、、钗、花、环、耳环、耳坠,手饰有手镯、戒指;还有项链、怀牌、香荷包等。老年妇女还有长杆烟袋、烟荷包等。这些饰物,多为金、银、珠、玉、翡翠、玛、象牙、琥珀、宝石等炼雕而成。
男子有帽顶、花翎、帽正、戒指、腰扎、烟荷包、烟袋、短刀、搬指(射箭用)等。
儿童有戴“锁”之俗。锁多为亲友馈赠,意在以锁锁往,其形似古锁,镂刻“长命百岁”字样,配以链条,套挂脖上,锁垂胸前,锁均为金、银制成。男女儿童亦戴手镯。女童有耳孔,以待长大后配戴耳环。
满族人用的被褥基本上与汉族人相同,不同的是浆洗上一层米粉。在此之前,以兽皮为被褥。
满族人的枕头形似一段木头。长约六十--八十公分,布面,内装养麦皮,外罩以米粉浆洗过的白枕套,两端为方型,称“枕头顶”,是以锦缎为地,上绣龙风彩云、花卉,绚丽多彩,是很好的工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