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五台县南禅寺大殿,作为中国现存最古老的唐代建筑,比佛光寺还早75年建成。这座建筑于1953年被发现,然后经过22年的保护修缮工程,在1975年完工。修缮过程反映了当时中国文物保护工程的理念和方法,研究性的工作贯穿于工程始终。
根据祁英涛先生所著的《山西省五台县李家庄南禅寺勘察报告》记载,1953年,山西文管会和中央社管局文物整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整会)前往五台县了解五台佛光寺的修缮情况,得知“李家庄南禅寺大殿系唐代建筑,已残毁急待修缮”。于是,他们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和拍摄。随后,由陈明达、祁英涛、陈继宗、李良娇、律鸿年和李竹君等六位专家组成的考察团队,与山西省文管会一同进行了南禅寺的勘察、测量和拍照工作,确认南禅寺大殿是一座唐代木构建筑,至今为止是中国发现的最古老的木构建筑!
图1 1953年南禅寺总平面图(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藏)
01、慎重启动维修工程
南禅寺大殿在其建筑严重残损的状态下,祁英涛先生于1954年完成了《山西五台山李家庄南禅寺勘察报告》和《南禅寺大殿修复计划初步草案》。为了确保决策的慎重性,文整会向刘敦桢、梁思成、林徽因、刘致平、赵正之、卢绳、龙非了、莫宗江等专家咨询意见。刘致平先生在回复中提到:“无十分把握时,不要轻易更动现状”,而刘敦桢先生也强调了“多做研究,方能做最后决定”。这反映了中国文物建筑维修工程的初期,前辈们坚守多做研究和不轻易更动现状的原则。
到了1972年,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批复,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组织了南禅寺大殿的维修工程。祁英涛先生负责维修工程设计,而柴泽俊先生则负责实施工程,最终于1975年完成了南禅寺大殿的维修工程。
在20余年的时间内,南禅寺大殿的维修和研究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和关键问题,其中包括:
1)工程性质
2)出檐的长短
3)侏儒柱的去留
4)前檐门窗的形式
5)鸱尾的样式
这些引发争议的部分经过多次与法式、同期案例以及现场条件的对比、研究和取舍分析。在这个过程中,许多专家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这些修缮争议的背后反映了关于文物建筑维修原则和指导方针的深刻思考。它们可以被视为我国早期文物建筑“研究性修缮”的典型案例。
这一修缮工程的复杂性和争议性说明了在文物保护领域中,如何在尊重历史原貌的基础上进行维修和保护工作,同时又满足现代需求,需要充分的研究、讨论和权衡。这种维修方式的研究性质使得文物保护者能够深入探讨各种技术和方法,以确保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这对于今后的文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02、维修工程的设计与实施
1)关于工程性质的变化
1954年的《南禅寺大殿修复计划初步草案》主要考虑了“现状整修”的理念,而到了1974年的实施方案,则选择了“落架重修”的方式,或许是因为建筑经历了20年的变化。尽管如此,在确定维修方案时,一些专家仍提出了不同意见,包括不采用落架维修,或采用半落架维修的建议。
1974年的维修工程采用了“落架重修”的方法,并特别强调了以下几点:首先,必须确保主体结构的形式和尺寸保持不变,包括平面中各间的大小、深度、柱子高度、侧脚、生起、举高等等,都必须严格按照原样进行维护。其次,尽量保留并重用旧有构件,避免更换新构件。特别强调了“我们认为如果一座唐代木构建筑物,主要构件都被换成新材料,那么它将成为一座原大的模型,很难称它为唐代建筑了”。
这表明,早期的文物维修工程中,不论采用何种维修方法,都非常重视保留文物建筑的原始形式和构件,这种保留的做法是一开始就得到了强调。
2)关于出檐长短的修缮研究
在1953年的现场勘查中,观察到南禅寺大殿的出檐经历了后来的改动,同时檐椽上有明显的锯痕,这可能是因为檐椽受损,历史上进行了维修和改动。
为解决这一现象,1954年和1974年的维修方案都进行了对比分析。首先,采用法式研究来推算檐长度;其次,通过现场测量五铺作斗拱,根据勘察和测绘中柱高与出檐的比例来推算檐长度;最重要的是,在维修工程中,清理出了建筑原始台明,再从台明与出檐的关系中推算出檐长度。这三种方法相互验证,从最初推算的出檐长度约为230-240厘米,到工程实际实施中确定了出檐长度为234厘米。
实际维修后,关于出檐长度的争议得以解决。这突显了研究性修复操作的三个关键环节,即追溯研究、勘测和经验分析、工程实证,它们是文物维修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一不可。这个过程确保了对文物建筑的精确修复,同时保持了历史和文化价值。
图2 1953年南禅寺大殿的屋檐情况(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藏)
图3 1974年南禅寺大殿修缮后屋檐情况(《南禅寺》山西古建筑保护研究所和南禅寺管理所编著)
3)关于构架中侏儒柱组件的去留
关于南禅寺大殿中的“侏儒柱”的存在与去除的争议非常有趣。根据1954年的修复草案,认为这个侏儒柱是结构上所必需的构件,尽管在隋唐时期的实物和壁画中大多情况下只使用了大叉手而没有侏儒柱。然而,它提到一般的侏儒柱是方形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侏儒柱的存在是合理的。
而在1974年的维修工程中,发现在解除屋面荷载后,侏儒柱一组构件并没有与大叉手之间进行榫卯连接。通过力学计算和现场模拟实验,得出了取消侏儒柱这一组构件的结论,认为大叉手本身是安全的,这一决策被认为是“恢复了唐代建筑原貌”。在取消侏儒柱一组构件后,考虑到结构的可靠性,还在大叉手底部的平梁上增加了一根钢筋拉杆,以减小大叉手向外的推力。
关于是否保留这个历史上的“加固”痕迹,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版),应该尽量保持文物的原貌,包括历史上经过修缮、改建、重建后留存的有价值的状态,以及能够体现重要历史因素的残损状态。然而,在这一具体情况下,维修工程中是否考证了侏儒柱是哪个年代增加的记录似乎没有明确的信息。这种情况可能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和讨论,以确定最适合保护和传承文物建筑的方法。
图4 1953年南禅寺大殿平梁、侏儒柱、大叉手(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藏)
图5 1974年南禅寺大殿修缮后的大叉手(2014年唐文文拍摄)
4)关于前檐门窗形式的争议
在1954年的修复草案中,提出南禅寺大殿前檐砖墙为近代后砌,但门额上的门簪甚为古朴,门窗上部线脚与宋代法式作法类似,由此提出拆除砖墙,保留门窗。
1974年维修工程中,前檐门窗参照佛光寺进行了“唐式复原”。根据记载,在实施过程中认为现存门窗式样属于元代以前古老式样,拆除砖墙拆卸门窗时,进行过仔细研究,发现了遗留的门簪卯洞、门钉旧孔等旧有痕迹,以这些旧有痕迹为依据,同时参照早期建筑实例,对门窗的样式进行了修复。
图6 1953年南禅寺大殿前檐外观(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藏)
图7 1974年南禅寺大殿修缮后前檐门窗和瓦顶(《南禅寺》山西古建筑保护研究所和南禅寺管理所编著)
对于南禅寺大殿门窗的式样至今尚存有不同的意见。从当时的工程记录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旧有痕迹进行勘察和研究非常可取,也使得结论更加可信。但实际过程中,是否因为有“唐式复原”的初衷,而使推论向“唐式”风格靠近,就不得而知了。
5)关于鸱尾样式的争议
南禅寺大殿修缮中争议最大的是瓦饰中“鸱尾”样式的选择。1954年修复草案提出“此殿的兽仍以用鸱尾为合理”。1974年实施中提出“具体形象参照近年出土的渤海国上京的鸱尾式样”,并按照这一方案进行了实施。
对于南禅寺大殿的鸱尾式样,多位专家有不同的意见。有先生提出“瓦作问题如欲恢复原状固佳,但无太大把握”;有先生提出不能以盛唐渤海样式作为依据,应参照日本唐招提寺的鸱尾;还有先生提出制作模型,多多研究,以求尽善尽美。文物建筑的脊饰有着保护屋架的作用,但其样式却有着很强的时代特征,至今都是修缮工程中存有争议的部位。
图7(左)渤海国上京的鸱尾(引自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考古精华[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3)
图8(右)日本唐招提寺的鸱尾(引自小野雅弘(编辑)鉴真和上展[M]东京日本TBS2001)
在南禅寺大殿其他构件的维修中遵循了尽量保存原有构件的原则,采用了铁板、铁扒锯、铁箍等铁活连接,钢管柱拼合,环氧树脂灌缝的修补和加强方法,使得大部分原构件得以保存。但环氧树脂作为粘接材料、其材性和稳定性是否与原木构件相匹配,尚需时间的考验。
03、总结
通过南禅寺大殿的维修过程,我们可以体会到:如果说我国早期的文物保护工程即秉承了“研究性修缮”的理念,其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个是技术操作层面,另一个是全过程的多方参与层面(管理)。技术操作层面即前面提到的溯源研究,包括历史研究、历史发展过程的变化研究、法式研究等;勘察研究,包括详细的测绘,对细节和问题的记录、与经验的对比;工程实证研究,包括对前期勘察隐蔽部位的再次勘察、分析研究、实施可行性研究等。而全过程的多方参与也十分重要,包括专家的全程参与,提出详细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设计参与工程实施全过程,对未能预见部位的重新研究、可实施性措施补充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