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的历史沿革
2003年,针对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群众改善生活质量需要越来越不适应的实际,省委、省政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作出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大决策,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了这一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大行动。十四年来,省委、省政府是“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深入,从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起步,不断拓展建设内容,形成了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格局。可以这么说,通过十四年努力,农村环境面貌有了一定的改善。
第一阶段:2003—2007年
以全面小康示范村建设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阶段。
2003年,为尽快改变农村村庄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满足日益富足起来的农民群众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大决策,即“用5年时间,对全省10000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全面整治,并把其中1000个左右的行政村建设成全面小康示范村”。通过榜样的示范和引领,来带动周边村落的环境整治。经过五年努力,全省累计投入建设600多亿元,完成建设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181个,10303个村庄的环境得到较好整治。
第二阶段:2007—2011年
以“五大项目”建设为载体的美丽乡村建设阶段。
为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我们在落细落小落地做文章,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入手,着力推进村道硬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和村庄绿化等五大项目建设。通过五年努力,全省所有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初步轮了一遍。
第三阶段:2011—2015年
以创建先进县为载体的美丽乡村建设阶段。
正式提出创建美丽乡村建设,明确以“全县域做品牌、风景线做主题、精品村做个性、农家居做乡土”为美丽乡村先进县创建的基本骨架,以中心村培育建设、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为支点,以深度开展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并彰显村落干净质朴第一感观为基本面,着力开展美丽乡村的市、县、乡、村、户的五级联创。到2015年底,全省已有58个县(市、区)创建成为美丽乡村先进县。全省98%的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4500个村开展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79%的村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农户受益率80%以上),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受益率达到65.5%。培育建设了1200个左右中心村(全省规划布点中心村3468个),已建在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130个、一般村649个。
第四阶段:2016—2020年
以美丽乡村示范县为载体的美丽乡村建设阶段。
在这一阶段,我们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五个转型,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一是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一处美”向“一片美”转型,彰显乡村美的常态。
基本要求。推动美丽乡村从单个村点建设向连线成片转型,是美丽乡村建设“面”升级的基本要求。坚持“以点带面”,整乡整镇和点线面片相结合抓推进,把盆景变成风景,在整体上、区域上全面改善和提升农村的人居环境和群众的生活品质,切实改变过去“走过很多垃圾村,来到一个新农村”的状况。
二是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型,彰显乡村美的长态。
基本要求。建管并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是美丽乡村建设“链”升级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净为底”,全方位治理与日常化管理相结合抓推进,既高度重视阶段性的工程建设,又切实注重持久性的维护运行,巩固建设成果,保持农村环境面貌干净整洁的第一感观。
三是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外在美”向“内在美”转型,彰显乡村美的“心”态。
基本要求。全面展现乡土味道,是美丽乡村建设“核”升级的基本要求。坚持“以文为魂”,挖掘乡村的文化特质和体现民居的地域特色,推动美丽乡村从环境美向形制美、外在美向内在美的不断递进,整体彰显浙江乡村“诗画江南”的独特魅力。
四是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环境美”向“发展美”转型,彰显乡村美的业态。
基本要求。运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促进农民创业增收,是美丽乡村建设“果”升级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业为基”,运用经营村庄的理念,美乡村、育产业、富农民有机结合抓推进,培育新型业态,发展美丽经济,实现美村与富民的互进互促。
五是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风景美”向“风尚美”转型,彰显乡村美的状态。
基本要求。实现“人改造环境”与“环境改造人”的良性循环,是美丽乡村建设“本”升级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着培育广大农民群众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以美丽乡村建设的生动实践为载体,全面开展农村的德治、法治和自治,实现“物的美丽”与“人的美丽”的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