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是中国独有的文化形式,在历史上一直是尊贵与财富的象征,只有皇家和达官贵人才能享有,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红木家具已进入寻常百姓家。但是,目前社会上对红木家具的概念比较混淆,假冒伪劣“红木家具”也不少。
红木家具,特别是古典风格的红木家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凝聚了一代代能工巧匠的智慧和精湛技艺,映射出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光辉。中国人使用家具的历史可以上溯到五帝时代。在这漫长的4000多年间,家具的生产技术和造型艺术不断演变完善,至唐朝日臻成熟,于明朝达到鼎盛,清朝乾隆以后,家具雕饰日趋繁冗。
民国以后,人们将用硬木制作的线条简洁的明式家具与雕工繁杂的清代家具合称为红木家具,成为中国家具的典范,并成为一种中国文化元素。
明式红木家具,是指明代至清代前期(包括康熙、雍正早期)制作的以黄花梨木、紫檀木、酸枝木、鸡翅木等为主要材料的优质硬木家具。其主要特点是造型简洁、明快、清新,注重线条的优美流畅。制作上讲究巧妙的榫卯结构和加工工艺,大多数不雕琢或仅在部分构件上作小面积的雕饰,充分展示了硬木的自然色泽和纹理之美。
可以用4个字来概括明式家具的艺术风格,即古、雅、精、丽。
古是指明式家具崇尚先人的质朴之风,追求大自然本身的朴素无华,不加装饰,注意材料美,充分运用木材的本色和纹理不加遮饰,利用木质肌理本色特有的材料美,来显示家具木材本身的自然质朴特色;
雅是指明式古典红木家具的材料、工艺、造型、装饰所形成的总体风格具有典雅质朴、大方端庄的审美趣味;
精是指明式古典红木家具其做工精益求精,严谨准确,一丝不苟;
丽是指明式家具体态秀丽、造型洗练、形象淳朴、不善繁缛。
关于明式红木家具,还有一段与三宝太监郑和有关的故事。史载,郑和七下西洋,船队一路抵达越南、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和苏门答腊、斯里兰卡、印度和非洲东海岸,带去丝绸和瓷器,回来时船上除了其他货物外还装有大量的红木。由于红木沉重,带这些红木的初衷是用来压舱的。岂料这些红木运回中国后,一些能工巧匠用来制造出精美的家具,开创了名扬海内外的“明式红木家具”。
清式红木家具,是指从乾隆时期开始形成的家具式样,其主要特点是用材厚重、体型宽大、装饰雕刻多。
有时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外观华贵富丽、雍容肃穆,与明式家俱简朴、素雅的风格形成鲜明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