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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

2017-11-29 10:12北京市人民政府9460
  一、编制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的依据和目的

  北京是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依据《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1993〕144号)精神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编制《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是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了进一步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有效地指导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与整治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为下一步深入研究具体的保护措施和编制详细规划奠定基础。

  二、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原则

  (一)保护范围应包括历史街区的主要精华,体现街区特色的地段、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历史遗存较集中的成片地段。

  (二)保护区应有较完整的历史风貌。成片难以改造的、与古都风貌不协调的地段不划入保护范围。

  (三)保护和控制范围的界线应尽量明确,一般以街道、胡同、围墙、河道等有明确标志的地物为界,以便于管理。

  (四)考虑保护区所在区域和周围环境,区别对待。

  (五)保护范围如与某些专业规划(如规划道路红线)有矛盾,先按现状划定保护范围。

  三、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其主要特色

  (一)本次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共25个。它们是:

  南长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池子、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景山东街、景山西街、景山后街、地安门内大街、陟山门街、五四大街(以上14个街区位于旧皇城内);

  什刹海地区、南锣鼓巷、国子监地区、阜成门内大街、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东交民巷(以上7个街区位于旧皇城以外的内城);

  大棚栏、东琉璃厂街、西琉璃厂街、鲜鱼口地区(以上4个街区位于外城)。

  此外,水系对城市发展有重大影响,是城市历史面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水系的具体保护和控制范围按市政府关于市、区河道隔离带规定执行。

  (二)25个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主要特色是:

  1.南长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池子、北池子、东华门大街等6个街区位于旧皇城内故宫的东西两侧,是皇城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南、北长街和西华门大街位于故宫与中南海之间,南、北池子和东华门大街位于故宫和太庙以东、原东皇城以西,是衬托故宫等皇家宫殿建筑群的最重要地区。这些地区在明代主要是为皇官服务的衙署、寺庙等,自清代以后逐渐演变成以居住为主的街区,目前仍有传统的居住街道的空间尺度、良好的街道绿化(槐树)和较为安宁的居住气氛。南、北长街内有福佑寺、昭显庙、升平署戏楼等文物保护单位,南、北池子内有皇史■(Cheng) 、凝和庙、普度寺大殿、南皇城城墙和军调部(1949年中共代表团驻地)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2.文津街、景山前街、景山东街、景山西街、景山后街、地安门内大街、陟山门街、五四大街等8个街区位于旧皇城北部地区,分布在景山、北海等重要文物景点的周围,是最靠近旧城制高点——景山的街区,也是皇城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地区在明代皇城内主要是为皇宫服务的后勤供应衙署,清代以后逐渐演变为以居住为主的街区。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是旧城内重要的传统文化街,两侧有故宫、景山、北海、团城、中南海、大高亥殿、老北京图书馆、北大红楼等著名的文物古迹。景山东街、景山后街、地安门内大街沿街还留有明代街墙遗存,附近有毛主席故居、京师大学堂建筑遗存、北大地质馆旧址、嵩祝寺及智珠寺等文物保护单位。陟山门街是联系北海东门(涉山门)与景山西门之间的一条有特色的小街。在这一地区还有一些北京旧城中重要的传统景观视廊,如景山万春亭——鼓楼,景山万春亭——北海白塔,文津街和五四大街的对景故宫角楼等。这些街区至今仍保留着大量的四合院住宅,成为景山、北海、故宫等文物的重要“背景”。

  3.什刹海地区。什刹海地区历史悠久,金代即在此建大宁宫;元代为大运河的终点,钟鼓楼一带成为当时北京最繁华的商业区;明清两代是权贵王府、深宅大院的集中处,也是北京内城民间居住、生活、游憩的场所。什刹海包括前海、后海、积水潭三个湖,是北京旧城最重要的融水面风光与民俗文化于一体、富有老北京特色的传统风景地区和居民保留地区。什刹海地区有众多的文物古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宋庆龄故居、郭沫若故居、钟楼和鼓楼、恭亲王府花园,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有30余处。这一地区还有很多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场所,如银锭桥、后门桥(元代大运河漕运终点)、汇通祠(北京长河引水终点处)等,还有一些传统城市景观视廊,如鼓楼——景山万春亭、银锭观山、德胜门与钟鼓楼等。什刹海地区也是老北京城传统四合院较为密集的地区之一。由于受水面形状的影响,胡同以曲折和不规则而成其特色。传统四合院遗存主要集中在柳荫街至金丝套地区及西海西段,具有传统特色的小街有烟袋斜街、白米斜街等。

  4.南锣鼓巷。南锣鼓巷地区建于元代,虽经数百年变迁,仍保持着元代“鱼骨式”的胡同格局,在老北京城街坊的胡同系统中是最完整的。南锣鼓巷也是北京旧城典型的传统四合院地区。悠久的历史给这一地区留下了众多的质量较好的传统四合院、名宅古园、山石碑刻。现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包括清代皇后婉容故宅、茅盾故居、可园、恩园等),有价值的历史遗存20余处。

  5.国子监地区。该地区位于北京旧城东北部,始建于元代,至今已有700余年的历史。这一地区内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孔庙、国子监、雍和宫。国子监街上完整地保留着始建于明代的4座牌楼,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柏林寺和循郡王府,还有大量格局较为完整、房屋质量较好的传统四合院。该地区构成了以孔庙、国子监和雍和宫等重要历史建筑群为中心,以传统四合院为衬托的风貌特征。胡同内绿化良好并保持着传统空间尺度。

  6.阜成门内大街。这条大街元代形成,一直是北京旧城西部进出城门的重要交通道路。阜成门内大街现全长1.4公里,文物古迹十分密集,平均不足300米就有1处。其中,在大街北侧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妙应寺白塔、历代帝王庙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广济寺、鲁迅故居等。

  7.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均建于元代,经明清两代保存下来。这一地区的胡同排列整齐,四合院布局规整,是老北京城典型的传统四合院区,至今仍保留着一定数量的较好的四合院。在西四北头条至八条,有程砚秋故居等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四合院或建筑40处。位于东四六条的崇礼住宅,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近1公顷,享有东城府郧之冠的赞誉,具有极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东四四条5号院、六条55号院、八条71号院均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8.东交民巷。1900年《辛丑条约》签订后,东交民巷地区划为“国中之国”,成为西方列强的使馆区。西方列强在此修建使馆、兵营以及教堂、银行、邮局等。其中主要的建筑物是中国近代史的重要实物见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从封建社会论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历史变迁。此外,东交民巷使馆区的建筑物也反映了西方国家20世纪初的建筑风格,在古老的北京城中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建筑特色。该区目前保存较好的建筑有日本、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美国、荷兰的使馆旧址,圣米厄尔教堂、花旗银行旧址、东方汇理银行旧址、法国邮政局旧址等。

  9.大栅栏。这是北京著名的传统商业街,建于明代永乐十八年,至今已有570多年历史。自清代以后,这条街的商业更加繁华,进而促进了娱乐业、服务业、旅馆业的发展;清代末及民国以来,成为北京综合性的商业中心和金融中心。解放后,大栅栏仍是北京最繁华最具传统特色的商业街,至今保留着瑞蚨祥绸布店、同仁堂药店、六必居酱园、内联升鞋店、步瀛斋鞋店、马聚源帽店、张一元茶庄、亨得利钟表店、庆乐戏院等京城百年老字号。大栅栏附近的廊房二条、廊房三条、门框胡同、线市胡同、劝业场等仍基本保持着原有街区胡同的空间特色,并有较多的历史遗存。大栅栏西街至铁树斜街、扬梅竹斜街至樱桃斜街等反映了从金中都、元大都到明清两代北京城变迁的部分历史痕迹。

  10.东、西琉璃厂街。琉璃厂街位于和平门外,被南新华街分为东西两部分。因明代此处为制造五色琉璃瓦的窑厂而得名。清代乾隆年间,这一带逐渐形成以古董、书籍、字画、碑帖、南纸为主的市场。解放后,琉璃厂街仍集中着许多书画、文具(古玩)店铺,其中荣宝斋等老店最为著名。琉璃厂厂甸还是北京春节传统活动地区之一。琉璃厂街在80年代初期进行了全面改建,但仍保留着传统建筑风貌和文化街的经营特色。

  11.鲜鱼口地区。鲜鱼口街位于前门大街东侧,隔前门大街与大栅栏街相对应。建于明代,清代始成规模,也是前门地区一条传统的商业街,至今仍有便宜坊烤鸭店、都一处烧麦店、兴华园浴池等多处老字号。鲜鱼口街往东的草厂三条至九条,是一个传统胡同和四合院区。该区的特点是,胡同为北京旧城中少见的南北走向;胡同密集,间隔仅约30米;四合院大门不是常见的南、北开门,而是东、西开门。鲜鱼口地区整个街区占地不大,但遗存的传统风貌甚浓。

  通过划定以上25个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并结合落实旧城文物保护单位规划,处于南北中轴线上的皇城、后三海、钟鼓楼地区以及前门外的大栅栏、天坛、先农坛等地区将连成一片,形成以传统中轴线为骨架的旧城历史文化精华地段核心保护区域,从而基本体现出北京旧城保护的整体格局与风貌特色。

  四、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层次

  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包括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重点保护区是体现历史文化保护区主要景观的地区,要求区内的建筑物、街巷胡同、绿化等基本保持(或修复)某个历史时期的风貌,并基本保持其原有的功能性质。建设控制区是重点保护区周围相邻地段,区内的建设要与重点保护区风貌相协调,避免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规划划定的25个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共占地约957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占地约559公顷(包括城市道路);建设控制区占地约398公顷。

  加上已由市政府批准的旧城内200多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如故宫、天坛、北海等)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旧城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合计为1178公顷,占旧城总用地的19%;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建设控制区合计为1124公顷,占旧城总用地的18%;两者之和为2302公顷,占旧城总用地的37%。

  五、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整治与控制的原则

  (一)重点保护区的保护、整治与控制原则是

  1.尽量保护真实的历史遗存,注意街区整体风貌的保护,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各个要素(包括建筑物、院墙、街巷胡同、河道、古树等)。

  2.除文物保护单位按相关法规予以保护外,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历史建筑,其外观要按历史面貌保护整修,内部可以进行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更新改造,改善使用条件。

  3.采用逐步整治的做法,切忌大拆大建,不把仿古造假当成保护手段。对于不符合整体历史风貌的建筑要适当改造,恢复原貌。

  4.在保护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原有的设施条件,逐步提高生活环境质量。

  (二)建设控制区的整治与控制原则是

  1.根据建设控制区每个地块的不同位置,提出不同的控制要求。总的要求是,要与重点保护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或不对重点保护区的环境及视觉景观产生不利影响。

  2.进行新的建设时,要控制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形式、体量、色彩等。有的地段对建筑高度、形式、体量、色彩等要提出具体、严格的控制要求。

  3.进行新的建设时,要避免简单生硬地大拆大建,注意历史文化的延续。要注意保护街巷胡同骨架体系和质量尚好的历史建筑及原有树木等。

  六、本规划的实施

  实施本规划,妥善处理好保护、整治与发展的关系,是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各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支持与参与。

  (一)本次划定的25个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控制范围以及城市水系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保护和控制的依据。原经市政府批准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与本规划中对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规划的保护和控制要求为准。

  (二)对已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要进一步开展制订详细保护规划工作。本市各有关规划设计单位、大专院校要分工协作,根据需要分期分批完成此项工作。

  (三)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制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计划及相关的政策和规划管理规定,落实各项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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