泱泱中华,文明古国5000年。在很早以前,我国古代就已形成了一系列的饮食礼仪。
因为古人把饮食看作是礼仪最直接的表现形式,所以,饮食必须遵守一定的礼仪规范。那么,这些礼仪规范到底是怎样的呢?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说说吃饭那些事儿。
饭菜的摆放方式和宾主的坐席自周代开始,在贵族阶层设宴招待宾客的场合,尤其讲究餐具、菜肴的摆设规则。
席间,他们席地而坐,餐具直接放在席上。饭菜要这样摆放:左边依次为带骨的熟肉、主食(饭),右边依次是大块的熟肉、酒和饮料。在最里边放酱酪调料,外边放烤肉,右边放着蒸葱。
干肉铺类的菜肴,弯曲的在左,挺直的在右。若是烧鱼,以鱼尾向着宾客。若是干鱼,则以鱼头向着宾客。冬天鱼肚向着宾客的右方,夏天鱼脊向着宾客的右方。
为什么要有这些讲究呢?原来这是为了敬客、尊长,以及食用方便。这些摆设次序,在家里以尊长的座位为准;宴请客人时,则以最尊贵的客人所坐席位为准,宴饮开始之前,要进行进食的礼仪,宾先主后说一些互相激励祝福的话。然后再行祭食的礼仪,以报答先祖,表示不忘本。
古人很重视饮食礼仪中的用筷礼仪。
筷子是中华民族饮食文化所独有的一大特色。古代用筷礼仪很多,客人不得持筷过“河”夹菜,也就是不要将筷子伸得老远去夹饭桌对面的菜肴,宁可不吃。
用筷子给别人夹菜也要看具体情况。虽然用筷给客人夹菜可以表示尊重和热情,不过,当主人老是用自己的筷子给人夹菜时,虽热情有余,但会令有的客人难以接受。“袁府盛宴佳肴美,总统筷上口水鲜。”说的就是袁世凯当临时大总统时在宴席上的尴尬事,虽说“礼多不为怪”,但这种不卫的“礼”显然难以令人接受。
▲浙江余杭瑶山遗址出土的玉匕(筷子)
古人对用筷的忌讳还有很多,包括:
“仙人指路”是指用大拇指和中指、无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的拿筷子方法。
“品箸留声”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里,用嘴来回去嘬,并不时的发出咝咝声响。
“击盏敲盅”是在用餐时用筷子敲击盘碗。
“执箸巡城”是指手里拿著筷子,做旁若无人状,用筷子来回在桌子上的菜盘里巡找,知从哪里下筷为好。
“迷箸刨坟”是指手里拿著筷子在菜盘里不住的扒拉,以求寻找猎物,就像盗墓刨坟的一般。
“泪箸遗珠”是用筷子往自己盘子里夹菜时,手里不利落,将菜汤流落到其它菜里或桌子上。
“颠倒乾坤”是说用餐时将筷子颠倒使用。
“定海神针”在用餐时用一只筷子去插盘子里的菜品。
“当众上香”帮别人盛饭时,为了方便省事把一副筷子插在饭中递给对方。
上述用筷礼仪禁忌大多留存延续至今。
另外,他们对煮饭的用具也很讲究。
饭菜一锅煮最初是人类社会最普遍的炊食方法,近现代的傈僳、佤等民族仍保持着这种习惯。从良渚文化饮食器的组合看,良渚人的饭、菜已分开烹煮和食用,有了主食和副食的概念。这种区分的结果是佐饭的“菜肴”出现了。
良渚文化饮食器中,豆、盘、盆等主要用于肉类、蔬菜和水果的盛放,簋、钵、碗则主要用于米饭之类主食的盛食。
用豆、盘、盆盛肉食的证据,在崧泽文化时期已有发现,良渚文化时期,这方面的证据就更多了,例如浙江余杭庙前第三次发掘的M1,随葬的陶豆豆盘中残存有动物肢骨。
▲浙江余杭庙前遗址出土的陶盘
豆在太湖流域出现得较早(甚至早于鼎),马家浜文化中已有发现。豆柄下有豆座,因此放在地上,可放得很稳;豆柄较长,因此席地而食的人可方便地挟取豆盘中的菜。良渚文化的陶豆主要有浅盘豆和深盘豆两大类。
从整个演化过程看,豆有豆盘逐渐加深、圈足由粗矮向细高发展、豆柄上的装饰从弦纹发展为竹节状瓦棱纹、镂孔渐次减少的趋势。除陶豆外,偶尔也有木质的豆出土。
▲浙江平湖戴墓墩遗址出土的带盖陶豆
盘有陶质的,也有木质的。浙江余杭庙前遗址就发现过2件木盘残件,其中1件呈椭圆形,斜腹,方形或长方形矮圈足。
木质餐具在原始民族中应有较广泛的使用,只因易朽烂,考古发掘中反而少见。
▲浙江桐乡新地里遗址出土的带盖簋
良渚文化的簋,器形多样,多数为泥质灰陶,少数为黑皮陶或夹砂红陶胎,但表面施有黑陶衣。口沿处大多等距离粘有三个小耳,大多有盖。
根据商周时期的食俗,簋是用来盛放共餐人共用米饭的食器,也就是我们现在的“一品锅”。与豆、盘等一起放在进餐区,如为手抓食,则各自在簋中用手取食米饭,如已有各自的饭钵、饭碗,则用匕等餐具把簋中的米饭盛到自己的饭钵或饭碗里。《周礼·地官·舍人》就有“凡祭祀,共簠簋”的记载。簋大多有盖,似乎也和饭食的保温和保洁有关。
另外,除了自己要讲究饮食礼仪外,古人还注重加强对子女饮食礼仪的教育。
至今,香港有句俗语:“餐头食饭教仔女”,其实就是根据《礼记》中有关饮食礼仪的内容得来的,意即要教导子女,就要从饮食礼仪开始。这种做法,是否值得现在的我们学习借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