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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2017-09-12 17:45国家文物局5396
   为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相关专业人员石质文物勘察及保护修复技术水平,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举办“2017年度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2月8日。10月10日报到,12月8日疏散。
 
  报到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财神街60号天成大酒店。
 
  二、招生范围和条件
 
  (一)全国考古、文物保护、博物馆等文博机构从事石质文物保护修复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具有文物保护与修复、考古、水文地质、勘察设计、物理、化学、材料学、环境、生物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年龄4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报1-2人,川渝地区可适当增加名额,择优录取(已参加过2016年川渝石窟及石刻文物勘察技术培训班的人员请勿再次报名)。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将采取理论授课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课程包括石窟寺考古、水文地质勘查、现状病害调查、分析检测技术、保护修复技术及保护工程案例等内容。
 
  四、相关费用
 
  培训期间的食宿及培训费用由我局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报名和录取
 
  (一)报名:报名人员须于8月25日8时至9月10日17时前登陆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sach.gov.cn),在“文件资料”专栏中下载《学员使用手册》,按照《学员使用手册》,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请“金鼎工程”联络员严格把关,于9月15日17时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推荐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10-84849825,联系人:程海军。
 
  (二)录取:9月20日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将通知录取学员(网络报名学员可随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
 
  六、注意事项
 
  (一)学员被录取后,培训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不能参加培训,需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家文物局人事司同意。
 
  (二)学员自行准备做过的相关工程项目等资料,便于课堂交流学习,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
 
  (三)学员须在10月10日报到时提交2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以供制作学员卡及培训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孙延忠  姜凯云
 
  电  话:010-84662861  13520480689  13021012393
 
  邮  箱:yanzhongsun@sohu.com  364569232@qq.com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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