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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崇年:契丹文化可定义为森林文化

2017-12-25 10:26中国文物网5114
  近日北京满学学会会长、著名历史学者阎崇年在出席河北滦县举办的第二届滦河文化节、滦河文化论坛时表示,契丹文化在类型上可以定义为森林文化。

  阎崇年指出,在对文化类型的定义上,学界有草原文化、农耕文化的定义,对于契丹文化类型的定义学者观点比较多,有认为是草原文化,也有认为含有中原农耕文化的成分,也有用狩猎、捕鱼来描述契丹文化。阎崇年表示对于契丹文化类型可以定义为森林文化,蒙古在大兴安岭以西主要是草原文化,长城以南是中原农耕文化;大兴安岭以东,长城以北,东北三省,包括库页岛,一直到外兴安岭以南都可以定义为森林文化,而契丹则主要在大兴安岭以西,在文化类型上可以定义为森林文化。

  在谈到第二届滦河文化节举办地滦县的文化时,阎崇年表示,滦县处于我国东北森林文化、西北草原文化、中原农耕文化、以及滦河出海口的海洋文化这四个文化的交割地带,这种文化的地域优势在我国相当罕见。

  阎崇年指出,我国在历史有文字记载的三千年文化之中,第一个一千年是农耕文化时代,第二个一千年是草原文化时代,第三个一千年是森林文化时代。而发展到第四个一千年应当是海洋文化的时代,当代正处于我国这种文化发展的第四个一千年,所以滦县应当充分利用好临海这个地理优势,开发海洋资源,拥抱海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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