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区别,是前者因人沿袭,后者以物存世。所以,对传人的尊重与保护,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活态传承的要义。湖北省宜昌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先”的理念,始终在实践中探索前行。
宜昌的民族民间文化发端于三峡先民生活劳作的各个层面,数千年来在传承与渐变中发展,影响广泛而深远。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宜昌对民族民间文化的采录工作,可分成四个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至60年代前期为第一阶段,通过数次民间文艺汇演和1958年开始的民歌采风运动,基本掌握了留存至当时的民族民间文化形态,包括类别、品种和艺人分布情况;1966年至1976年为第二阶段,以长阳山歌为代表,地域特色鲜明的艺术品种开始走出宜昌、唱遍全国;1976年冬至2002年为第三阶段,以发现五峰农民故事家刘德培、在昭君故里兴山县举办湖北省民间文学骨干培训班、创刊《民间文艺研究》、民间文艺集成工作全面展开为重要标志,宜昌结合民族民间文化的采录与研究,取得了成批成果,三位故事家和一个谜语村的文化积淀成为社会共享的文化财富,南曲、船工号子等雅俗共赏的艺术品种受到广泛好评,并涌现出以大型土家族婚俗系列舞蹈剧《土里巴人》为代表的精品力作;第四阶段从2003年开始,抢救、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工作在前半个世纪的基础上向纵深拓展,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数与代表性传承人人数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