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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2023-02-16 11:40网络13374

  《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于2月13日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突出变革重塑、创新驱动、项目为王,具体实施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八大行动,加快推动文旅资源串珠成链、文旅产品提档升级、文旅业态丰富多元,全力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浙江将把重大项目带动引领作为文旅深度融合工程的关键抓手,确保到到2027年,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推进文化和旅游投资“双百”计划(100项在建实施类重大项目、100项谋划招引类重大项目),全省文化和旅游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超1.2万亿元。



  主要任务中,文博类内容包括深入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高标准打造全域博物馆、培育红色文化旅游带、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


  深入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施浙江考古“启明星”计划,擦亮“文明之源耀浙江”品牌。围绕打造“文明之源”旅游目的地,大力开展上山文化遗址群、河姆渡文化遗址群等大遗址群保护利用,打造国家考古遗址公园6个、省级考古遗址公园30个。推出“跟着考古去旅游”“诗画浙江宝藏游”等品牌活动,打造10条以上特色鲜明的文物主题旅游线路。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深化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推进宋韵文化、阳明文化与和合文化等文化标识建设,培育文化基因解码成果转化利用创新项目100个。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支持杭州打造世界文化遗产群落,推动上山文化遗址群、河姆渡井头山遗址、温州朔门古港遗址、钱塘江海塘·潮文化景观、长三角江南水乡古镇、海上丝绸之路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谋划推出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景区、旅游线路。


  高标准打造全域博物馆。按照“一座城就是一座博物馆”理念,推动杭州、宁波、温州、绍兴等地打造博物馆之城,建设乡村博物馆1000家,打造全国领先的全域博物馆品牌。实施文化场馆景区化建设计划,推动100个以上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打造A级旅游景区。


  实施文旅产业带建设行动方面,培育红色文化旅游带。挖掘大陈岛垦荒精神、蚂蚁岛精神等“红色根脉”资源。实施嘉兴新时代“重走一大路”、平阳省一大旧址、丽水浙西南革命根据地旧址等100个重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提升10个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3个,培育100条“红色根脉”主题精品旅游线路,推出5个红色主题演艺节目。


  实施重大项目牵引行动方面,抓好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百亿文化设施建设工程,高水平建成之江文化中心,提升杭州国家版本馆、南宋德寿宫遗址博物馆等功能,稳步推进浙江社科中心(浙江方志馆)、杭州音乐厅等省域文化地标建设。抓好市有“五馆一院一厅”、县有“四馆一院”、区有“三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礼堂、社区有文化家园规划和建设。加快湖州博物馆新馆、嵊州浙江越剧博物馆、定海鸦片战争纪念馆等一批区域性文化地标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


  实施文旅消费品牌创建行动方面,构建浙江特色文创品牌。推出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创伴手礼,打造浙江旅游购物特色品牌体系。引导文博单位依托馆藏资源,积极研发文创产品。拓展浙江文旅市集品牌。稳步培育主题性文化雅集、旅游集市、文博市集等载体,形成一批融文化体验、旅游消费、商品展销等于一体的文化和旅游市集。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以及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策划一批小而美、品牌化、可持续的文化雅集。


  实施环境设施优化行动方面,加快智慧文旅建设。加快构建“浙文旅”一体化集成系统,完善推广“品质文化惠享·浙里文化圈”“游浙里”“浙里文物”等数字化应用场景。



  《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7年)


  为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聚焦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加强重大项目带动,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努力建成文旅深度融合的浙江样板,为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促进文旅资源串珠成链、文旅产品提档升级、文旅业态丰富多元,“诗画江南、活力浙江”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文化和旅游产业强省,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到2027年,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推进文化和旅游投资“双百”计划(100项在建实施类重大项目、100项谋划招引类重大项目),全省文化和旅游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超1.2万亿元;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2个、度假区2个,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3个、街区12个,培育千万级核心大景区50个。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省域文化标识打造行动。


  1.深入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施浙江考古“启明星”计划,擦亮“文明之源耀浙江”品牌。围绕打造“文明之源”旅游目的地,大力开展上山文化遗址群、河姆渡文化遗址群等大遗址群保护利用,打造国家考古遗址公园6个、省级考古遗址公园30个。推出“跟着考古去旅游”“诗画浙江宝藏游”等品牌活动,打造10条以上特色鲜明的文物主题旅游线路。


  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深化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推进宋韵文化、阳明文化与和合文化等文化标识建设,培育文化基因解码成果转化利用创新项目100个。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支持杭州打造世界文化遗产群落,推动上山文化遗址群、河姆渡井头山遗址、温州朔门古港遗址、钱塘江海塘·潮文化景观、长三角江南水乡古镇、海上丝绸之路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谋划推出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景区、旅游线路。


  3.高标准打造全域博物馆。按照“一座城就是一座博物馆”理念,推动杭州、宁波、温州、绍兴等地打造博物馆之城,建设乡村博物馆1000家,打造全国领先的全域博物馆品牌。实施文化场馆景区化建设计划,推动100个以上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打造A级旅游景区。


  4.以精品佳作促文旅融合。实施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优工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大奖”等国家级获奖作品的后续传播。提升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湖州影视城、象山影视城等影视基地,推出更多互动式影视体验项目。利用热点影视流量,开发一批旅游产品和线路,努力打造知名演艺旅游目的地。


  (二)实施文旅产业带建设行动。


  1.建设之江文化产业带。持续做强之江文化产业带,提升环杭州湾区域在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中的核心地位。重点推动浙报融媒体发展中心、中国蓝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落地,深化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建设,打造高能级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平台。


  2.提升“四条诗路”文化带。加快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和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文化带建设。重点推进浙东运河文化园等项目建设,打造大花园“耀眼明珠”60个,推广诗路精品旅游线路30条。


  3.培育红色文化旅游带。挖掘大陈岛垦荒精神、蚂蚁岛精神等“红色根脉”资源。实施嘉兴新时代“重走一大路”、平阳省一大旧址、丽水浙西南革命根据地旧址等100个重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提升10个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3个,培育100条“红色根脉”主题精品旅游线路,推出5个红色主题演艺节目。


  4.建设蓝色海洋文化旅游带。以宁波北纬30°最美海岸带、温州“168”沿海旅游带、舟山海洋文化长廊等为重点,培育沿海黄金旅游带。发展邮轮、游艇、休闲渔船等“三游”经济,支持舟山等地实施“星辰大海”“小岛你好”等行动计划。系统推进生态海岸带、海塘安澜、美丽海湾三大行动。


  5.发展绿色生态文化旅游带。重点推进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南孔圣地文化旅游区、灵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云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定海南洞艺谷等项目建设,打造省级以上生态旅游区20个以上。


  (三)实施重大项目牵引行动。


  1.抓好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百亿文化设施建设工程,高水平建成之江文化中心,提升杭州国家版本馆、南宋德寿宫遗址博物馆等功能,稳步推进浙江社科中心(浙江方志馆)、杭州音乐厅等省域文化地标建设。抓好市有“五馆一院一厅”、县有“四馆一院”、区有“三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礼堂、社区有文化家园规划和建设。加快湖州博物馆新馆、嵊州浙江越剧博物馆、定海鸦片战争纪念馆等一批区域性文化地标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


  2.实施串珠成链重大项目计划。加快建设“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重点推进富阳-桐庐富春山居图水上实景游、淳安燕山文化园等项目建设。推进浙东沿海滨海生态旅游“1号公路”建设,以台州段为重点,串联三门蛇蟠岛、临海白沙湾、温岭石塘、玉环海山岛等旅游资源,并向南北延伸。打造环太湖度假旅游风景道,加快太湖龙之梦、西塘古镇、濮院时尚古镇等项目建设。建设四市百村乡村旅游带,以温州、金华、台州、丽水交界区域为重点,推动乡村旅游运营团队化、专业化。加快衢黄南饶95联盟风景道建设,推进龙游龙之梦、“梦回唐朝”国风溯唐度假区等项目建设。加快浙南山路诗画风景道建设,整合文成、泰顺、云和、景宁等地旅游资源,加快建设旅游驿站、观景平台、骑行绿道等设施,推进文成天顶湖、云和梯田等项目建设。推出“新天仙配”文化旅游风景道,串联新昌、临海、天台、仙居、磐安等地旅游资源,推进嵊州中国唐诗之城、新昌天姥山景区等项目建设。加快舟山“星辰大海”环岛风景道建设,重点推进环舟山本岛自驾公路、朱家尖黄金海岸段等风景道。加快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杭州段)建设,推进京杭大运河博物院、大运河杭钢工业旧址综保项目等10大标志项目,加快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嘉兴段)“一带四片六区”建设。加快启


  动宁波翠屏山中央公园建设,推进慈溪上林湖青瓷文化传承园等项目。


  3.加快特色文旅项目建设。推进嵊泗、普陀、象山花岙等海岛公园建设,建成“10+X”海岛公园集群,打造国际滨水旅游目的地。创新发展山地旅游,加快建设莫干山、天目山、雁荡山、钱江源等20个名山公园,打造长三角山地度假休闲旅游目的地。大力推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浙江段)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00亿元以上。


  (四)实施文旅产业拓展行动。


  1.打造文旅产业融合集聚区。积极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个。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22个,建成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60个。


  2.培育文旅产业新业态。发展“文旅+农业”,推进农文旅融合,实施乡村文旅运营升级计划。发展“文旅+工业”,推动绍兴黄酒、龙泉宝剑等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开发温州矾矿、菱湖丝厂等近代工业遗址。发展“文旅+教育”,打造“跟着课本游浙江”品牌,认定50个省级研学旅行基地。发展“文旅+体育”,推进“环浙步道”建设,加快建设冰雪旅游运动基地。


  3.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旅游市场,推进文化和旅游企业战略性并购重组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推动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进入浙江文化和旅游领域投资兴业。力争培育上市(挂牌)文化和旅游企业50家、全国知名综合性酒店集团10家、五星级品质旅行社60家,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数量保持全国前列。


  4.促进时尚文化旅游发展。支持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发展国际时尚文化产业,围绕“景区+”“剧场+”“厂房+”“生活圈+”等模式,打造多主体、多类型、多层次共同繁荣的“微场景”。实施“文艺星火赋美”工程,培育一批音乐文化基地和品牌音乐节。鼓励打造多元国潮特色街区,支持老字号企业入驻商业街区、旅游景区,推动国潮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五)实施载体能级提升行动。


  1.打造高能级旅游核心吸引物。积极培育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23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2个。实施山区26县龙头景区培育工程,争取每个县至少拥有1家达到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的核心产品。深入实施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行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13个。


  2.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功能。擦亮浙江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着力保护城市文化根脉和历史发展年轮,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城市景观体系。以“逛古迹、游名城”为主题,推出一批活态化、体验式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产品。加快杭州国家旅游枢纽城市、宁波国家重点旅游城市建设,培育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12个。


  3.大力培育文旅融合名镇。有序发展小城镇旅游,打造一批具有诗画江南小镇韵味的金字招牌。深入推进百城千镇景区化工程,实施千年古城复兴计划,加快提升古镇(城)保护开发水平。建设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旅游乡镇。


  4.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以创建人文乡村为引领,深入推进万村景区化工程,打造金3A级景区村300个,培育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70个,扩大安吉余村世界最佳旅游乡村影响力。提升民宿、农家乐发展质量,建成乡村民宿2.2万家、星级农家乐5000家。实施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10万幢闲置农房激活计划。



  (六)实施文旅消费品牌创建行动。


  1.提升浙江风味美食品牌。深化“浙江味道·百县千碗”品牌创建,滚动推选1000道具有地域标识和文化内涵的浙江风味美食,打造浙江农都美食文化长廊等标志性项目,培育1000家美食体验店、30个美食街区(镇)。建立健全市县“浙江味道·百县千碗”菜品标准体系。


  2.打造浙江酒店民宿品牌。着力构建浙江酒店品牌矩阵,建成90家五星级饭店、210家特色文化主题饭店。培育1000家乡村风情等级民宿,其中全国甲级、乙级旅游民宿不少于10家。打造“浙韵千宿”品牌,提升品质与核心吸引力,引导民宿创新业态,开展差异化经营。


  3.构建浙江特色文创品牌。推出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创伴手礼,打造浙江旅游购物特色品牌体系。引导文博单位依托馆藏资源,积极研发文创产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各类文化创意工作室、设计工坊等开展文创产品设计。发挥国家旅游商品研发中心优势,推动旅游商品研发设计创新和产品转化能力提升。


  4.推出浙江文化演艺品牌。统筹发展驻场旅游演出、流动性文艺演出、沉浸式旅游演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展演,推出100个经典复排剧目、100个新创剧目,打造50个优秀旅游演艺项目、20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项目,形成10个省级旅游演艺集聚区。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建设11个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50个省戏曲之乡,培育300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点、200个传统工艺工作站(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12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20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镇和民俗文化村。


  5.拓展浙江文旅市集品牌。稳步培育主题性文化雅集、旅游集市、文博市集等载体,形成一批融文化体验、旅游消费、商品展销等于一体的文化和旅游市集。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以及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策划一批小而美、品牌化、可持续的文化雅集。


  (七)实施国内外交流合作深化行动。


  1.加强国内交流合作。推进长三角文化和旅游一体化,支持长三角旅游推广联盟做优做强。积极开展中国大运河文化带京杭对话等活动。加强跨省域协作,共建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加强与国内大型线上旅游运营商合作,建立浙江旅游品牌专区。指导旅行社建立合作联盟,联合开展旅游产品直销。


  2.增进国际交流互鉴。实施浙江文化“出海计划”,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展会,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影视、图书、动漫等领域优秀文化产品在海外传播。充分发挥世界旅游联盟总部平台作用。加强“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推进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建设。组织“诗画江南、活力浙江与世界对话”系列活动,支持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浙江(青田)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等发展建设。建立国际人文交流基地50个,全省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项目超250个,覆盖50个以上国家和地区。


  3.打响“诗画江南、活力浙江”省域品牌。以举办杭州亚运会为契机,整合全省文化和旅游宣传资源,打造品牌传播矩阵。策划组织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建立品牌授权使用、市场化运作架构。制定市县文化和旅游品牌建设规范,以“诗画江南、活力浙江”为统领,形成品牌塑造合力。建立“诗画江南、活力浙江”品牌传播贡献度评价指数。


  (八)实施环境设施优化行动。


  1.加快智慧文旅建设。加快构建“浙文旅”一体化集成系统,完善推广“品质文化惠享·浙里文化圈”“游浙里”“浙里文物”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全省4A级旅游景区建成智慧景区,推广“20秒景点入园”“30秒酒店入住”与景区一卡通等智慧旅游便民服务场景。


  2.完善交通设施配套。以交通强省交旅融合试点为抓手,聚焦数字出游、旅游交通、配套设施、业态服务“四网”建设,提升旅游交通配套设施品质,力争5A级旅游景区所在县(市、区)高铁站覆盖率、4A级以上旅游景区二级以上公路通达率均达到90%。


  3.加强文旅市场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文化和旅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深化“信用+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公安、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玻璃滑道、悬崖秋千等新业态项目的安全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同机制,调动各方力量,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研究制定文旅融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文旅融合发展监测系统。实行文化和旅游产业稳进提质赛马机制。推进现代文化和旅游统计体系建设。


  (二)强化要素保障。统筹现有资金渠道,优化支持结构,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依法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供给,丰富文化和旅游金融产品体系。


  (三)强化人才支撑。推进全省高校文化和旅游类学科与专业建设。引进一批文化和旅游高层次人才与紧缺人才。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加强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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