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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溪南古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一期修缮工程施工图1

普宁市溪南古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一期修缮工程施工

2017-06-08 15:024165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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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普宁市溪南古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一期修缮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普发改行审[2016]25号

  批复单位普宁市发改局

  招标人普宁市梅塘溪南古村保护开发理事会

  项目所在地区揭阳市

  项目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类型施工

  公告内容

  普宁市溪南古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一期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溪南古村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一期修缮工程,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6]25号),招标人为普宁市梅塘溪南古村保护开发理事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村集体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对占地面积60000多平方米的村老寨进行保护修缮,项目总投资421.58万元,其中招标控制价为3390415.05元。

  招标范围:主要修缮村老寨的环境;改造完善寨区内景观、照明、给水、排水排污系统、补植绿化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建设地点:普宁市梅塘镇溪南村大寨;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广东省外拟派建造师须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应为该企业职工,并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

  2.报名时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应提供注册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工作证(或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以上,含中级)、工作证(或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拟任本工程的相对应专业施工员的岗位证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7)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以上资料(用A4纸)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在2017年4月10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人民币肆万元正汇入以下银行账号并向招标人获取收据(报名资料不齐全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

  开户行: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溪南分社

  开户名:普宁市梅塘溪南古村保护开发理事会

  账号:80020000007225791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jysggz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梅塘溪南古村保护开发理事会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楚为法定代表人:郭新梅

  联系人:周良欢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925652883联系电话:0755-82487381

  发布人黄工

  发布日期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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