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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本级建设项目(长城绿道片区内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8 10:48:19 来源:原创 点击:53 次
迁安市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本级建设项目(长城绿道片区内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本级建设项目(长城绿道片区内项目)工程监理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6]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迁安市助农乡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资本金注入和申请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 迁安市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本级建设项目(长城绿道片区内项目)
2.1.2建设地点: 项目涉及五重安乡、大崔庄镇、建昌营镇、杨各庄镇、4个镇乡、26个村
2.1.3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改造建设农宅合作社用房、乡村文化建设、两改一清一拆、垃圾治理及零星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观景平台和景观带建设、智慧家园建设及绿道主干路沿途环境整治等工程。
2.1.4资金来源: 资本金注入和申请贷款
2.1.5投资概算:监理范围内工程概算投资额约7601万元 ,本次招标监理费估算价为42.4万元
2.1.6质量标准: 合格。
2.2 监理范围及监理周期要求:
2.2.1监理范围:迁安市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本级建设项目(长城绿道片区内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养护、竣工、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2.2 监理周期:自施工准备起至工程养护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部颁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8 日至 2017 年 3 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5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迁安市创客广场A座(迁安市政府西侧)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服务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年 3 月 8日至 2017 年 3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5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到迁安市创客广场A座(迁安市政府西侧)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服务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7年 4 月 7 日9:30时
开标地点: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注:本项目实际支付监理报酬为监理单位时间完成部分的监理费用,并非中标价的全部,实际监理报酬=中标价*实际完成监理工作部分工程的审定价格/项目投资概算。实际完成监理工作部分工程的审定价格为完成工程的最终竣工审计价格,项目投资概算为7601万元。
因本项目所含工程并非同时开工建设,中标人必须承诺在接到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进场通知后3日内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冀建市(2011)552号)的要求配置监理人员进场组织监理工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迁安市助农乡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立波
地 址:迁安市政务办公中心12楼1209室
邮 编:064400
联 系 人:彭立波
电 话:0315-7699396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文奇
地 址:迁安市丰安大路东侧,海油加油站对面办公楼三楼
邮 编:064400
联 系 人:马辉
电 话:0315-6531360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