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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王家庄村旅游开发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巨鹿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王家庄村旅游开发项目工程已由巨鹿县行政审批局以巨行审招核【20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巨鹿县巨美乡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巨鹿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期)王家庄村旅游开发项目工程设计、采购、
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概况:王家庄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投资估算569.16万元。
2.3招标内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4招标编号:HXCT-17005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同一标段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2.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8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进冀备案手续(河北省境外企业提供)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30日8:30至2017年04月6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提供)④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⑤进冀备案手续(河北省境外企业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巨鹿县政务中心一楼便民服务区投标报名窗口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电子版免费,纸质版按成本收取费用。
4.3报名联系电话:18833116758,1536958275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1日14: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巨鹿县巨美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巨鹿县城
联系人:徐秀丽、赵振贤
电话:0319-4326120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558号安惠小区16号综合楼0101(南侧)
联系人:张彦军
电话:18833116758、15369582757,0311-6603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