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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01071700132001石家庄市2016年市级美丽乡村(井陉矿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横西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2016年市级美丽乡村(井陉矿区)建设项目已由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发展和改革委局以矿发改字[2016]53号批准建设,KQ-160604号核准招标,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北寨村、横西村、张家井村、白彪村)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二标段:横西村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2016年市级美丽乡村(井陉矿区)建设项目(北寨村、横西村、张家井村、白彪村)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二标段:横西村
2.2项目概况:民房改造、饮水工程、污水治理、街道硬化、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清洁能源、三清一拆垃圾处理、村庄绿化、街道建设等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内容。
2.3招标内容: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二标段:横西村
2.4招标编号:HYBTJ17007-2
2.5计划工期:365天。
2.6质量标准:设计合格,施工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二标段:横西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级资质和市政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所有投标单位需到井陉矿区资源中心审核
备注:注册与审核1.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注册,注册时提交信息受理地为井陉矿区。2.注册后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应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有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诚信承诺书原件至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以上审核资料除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一套留存(诚信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在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话:0311-80799800。3.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27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4:00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3号(万达2号公寓262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4.2.2资质证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原件)
4.2.4被授权人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5联合体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0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7.其他
本项目分四个标段,为保证建设工期,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仅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天护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联系人:苏连端
电话:0311-854171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23号
联系人:袁梅卿
电话:0311-86985993
传真:0311-86967813
电子邮件:hybt8698599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