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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准区运粮河北侧规划道路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图1

秦准区运粮河北侧规划道路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8-01-12 17:417911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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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BQH170081-02SG
 
  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秦准区运粮河北侧规划道路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发改投资字[2017]4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095.7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2095.79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东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
 
  2、工程地点:位于秦淮区,西起双麒路,东至鑫运路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35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全长391.4米。实施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模:长度:391.4m;宽度:24m;造价:1350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K1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K1的抽取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七、其他:
 
  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人员未按要求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2、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及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资料及时、有效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
 
  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和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
 
  6、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8月28日16时5分到2017年9月4日16时5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壹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长白街88号
 
  招标人联系人:闫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48554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胜太东路同曦鸣城A8栋705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896456512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0956783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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