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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河两侧绿化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图1

张家港河两侧绿化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7-08-25 16:007958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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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张家港河两侧绿化改造工程已经张家港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河两侧绿化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大桥两侧、巫山港两侧(黄泗浦西路两侧)
 
  2.工程规模:张家港河桥头东侧景观绿化改造面积约5500m2(其中铺装面积约1100m2,新建廊架约70m2),巫山港绿化改造面积约14000m2。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205921708189901-BD-0013
 
  标段名称:张家港河两侧绿化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张家港河桥头东侧景观绿化改造面积约5500m2(其中铺装面积约1100m2,新建廊架约70m2),巫山港绿化改造面积约14000m2。
 
  合同估算价(万元):250.00
 
  工期:42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企业资质见其他说明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网”查询。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7年5月-2017年7月)。
 
  (9)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如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曝光台中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08月25日8:30至2017年09月15日14:0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下载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5日14:00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评分细则
 
  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由招标单位选择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开标时从下面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满分为100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限定为65%~85%,每档按5%计取。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8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下浮1%扣1分,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自2014年8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工程造价17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景观绿化工程(造价以工程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决算报告或者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以张家港保税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提供的类似业绩应附上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决算报告或者审计报告扫描件。
 
  (2)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和业绩证明材料(工程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审计报告或工程决算报告等)。
 
  2.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b.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2??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造价以工程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决算报告或者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网、张家港建筑业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张家港市长江中路
 
  联系人:袁冬
 
  电话:0512-58322216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5楼
 
  联系人:魏丽勤
 
  电话:0512-55392066
 
  传真:0512-5539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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