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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镇区立面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图1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镇区立面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8-01-12 17:548038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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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人民政府建设的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镇区立面改造工程已经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铜政发【2017】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境内;
 
  3.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全部内容;
 
  3.3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9月;
 
  3.4要求工期:6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3.6总投资:约550万元;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1
 
  标段划分:一标段
 
  标段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镇区立面改造工程(老104桥北段)
 
  工程造价约(万元):207.152
  
  二标段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镇区立面改造
 
  工程(商业街)
 
  336.84
 
  注:每个投标人可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后,只参与其它标段的投标及评标,本期不再中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d、项目负责人不得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截图后上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肆万元整;二标段:陆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将收据扫描件放入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8月28日09:3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8月30日15: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上午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98-96分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2-4分
 
  投标报价得分+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100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10.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
 
  联系人:王亚强电话:18012035557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黄河西路8—101
 
  联系人:尹素琴电话:0516-83537866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人民政府
 
  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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