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分项目 |
得分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30分) |
3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评审偏差: 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或降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
项目组人员配备 (10分) |
4分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负责人具有专业为建筑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的加2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提供证书原件核查) |
6分 |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得2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提供证书原件核查)(满分2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得2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提供证书原件核查)(满分2分)。 3.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得1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提供证书原件核查)(满分1分)。 4.结构专业计人员1名,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得1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提供证书原件核查)(满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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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业绩 (10分) |
10分 |
自2012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设计费在24万元及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含新建、改造、整治出新等)得10分,最多得10分。(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提供合同等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
4 |
设计工作组织方案 (50分) |
10分 |
对本项目设计方案意图的,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优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基本满足得4分) |
10分 |
对项目现状情况认识的程度。(满分10分),优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基本满足得4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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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对招标项目现状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满分10分),优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基本满足得4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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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满分2分),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基本满足得0.5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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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1)配合招标人进行报建、报批、技术交底等,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2)配合招标人后期施工,并提供设计变更,配合招标人进行竣工验收,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服务响应速度在6小时以内,得1分,24小时以内,得0.5分,提供承诺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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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合理化建议,对项目理解,关键部位的选材,材质,风格及颜色的合理性,易清洁维护,节能环保。(满分3分),优得3分,良得2.5分,一般得2分,基本满足得1.5,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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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成果展示,主要分项的现状测绘图及相应的效果图(满分10分)。优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6分,基本满足得4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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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投资估算,估算完整详细、合理,与设计效果匹配(满分2分)。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基本满足得0.5分,无不得分。 |
注:(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本项目公证件不视同原件
(2)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工作组织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评委会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以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3)所有项目组设计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贰张。
6、根据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7、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025-68505877、025-68505828)。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建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石鼓路60号建华大厦裙楼
招标人联系人: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8133985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8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51627060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1300704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