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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方式)
一、本招标项目平昌新城A1-A5地块及邻里中心安防设施建设工程监理已由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专题会议纪要第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镇江新区平昌新城;
⑵、工程规模:造价约2060万元;
⑶、监理服务期: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
⑷、监理合同估算价:55.54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本项目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无在监工程;
⑦、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时出具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1-8896806788983031)。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与其所投的监理标段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参加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175883605916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注:①、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③、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④、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⑤、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⑥、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88.5分,其中投标报价(32分)、监理方案(20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独立评审打分,然后将各评委的评分加权平均后相加,按得分高低排出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细则:
(一)投标报价(32分)
方法二:依据镇政建[2015]141号文件的规定,监理费报价方法为:
监理费报价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55.54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80%。且不宜低于基准价×68%,否则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二)监理方案(2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可参照以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质量控制方案;(4分)
2.进度控制方案;(3分)
3.投资控制方案;(3分)
4.安全控制方案:(3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2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5分)
说明: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三)项目监理机构(26分)
1)、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得3分;且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最高得6分。
2)、通信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有一人得4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8分);(以注册证书或所学专业为准)
3)、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1分,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加1分;(最高得4分)(以注册证书或所学专业为准)
4)、造价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2分;(最高得4分)(以注册证书为准)
5)、电子信息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以所学专业为准)
6)、机电安装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得2分。(以注册证书为准)
注:需提供现场监理人员上岗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专业以国家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为准。
外地进镇企业投标的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须在外地监理企业驻镇管理机构备案人员一览表中才能得分,否则不得分。
(四)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本工程应配备有OTDR测试仪、光功率计、GPS、(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原件扫描件,并扫描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有1项得1分,最高得3分。
(五)类似工程业绩(7.5分)
1.企业监理业绩(3分):2012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安防、通信、电子信息类工程,得3分。(不累计、本项最高得3分)
2.总监业绩(4.5分):2012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安防、通信、电子信息类工程,得4.5分。(不累计、本项最高得4.5分)
说明:类似工程业绩为安防、通信、电子信息类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加分依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监理合同原件和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于2017年8月12日00:00至2017年8月16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7年8月12日00:00至2017年8月16日24:00止。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十、其他:1.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止时间一致。
2.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0511-88980539)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95284023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丁卯兴泽路(华港科技园)12号6幢3层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1-85081339
负责人(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