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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泽新城湿地生态公园-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E320584032700018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震泽新城湿地生态公园-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已由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行审发[2017]1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江区震泽镇北麻漾西南沿岸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道路排水及景观照明等施工监理
2.4监理服务期:2017年9月10日至2018年3月8日,共180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价1900万元,监理费约44万元
2.6标段划分:1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含给排水工程资质)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总监不允许兼职;
3.8其它要求:(1)投标申请人2016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注:未参加2016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考评的,视作B级)。
(2)拒绝吴江区上一年度信用考核被评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见吴住建城【2017】40号)。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吴住建规[2012]2号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年8月14日17:00时前。
5.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锁登录“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震泽镇
邮编:215200
联系人:沈杰
电话:63774498
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邮编:215200
联系人:张建芳
电话:6340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