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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大道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图1

湖滨大道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7-08-03 15:097803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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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BGC170307-04FG
 
  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湖滨大道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投资[2017]37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57.04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监理
 
  2、工程地点:高淳区淳溪街道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及规模:
 
  5、监理合同估算价:88.1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4500.00万元)
 
  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湖滨大道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位于高淳区淳溪街道,道路大致为东西走向,设计范围西起固城湖南路,经过南漪路、石臼湖南路和丹阳湖南路,东至双湖南路,全长约1.9公里。本次改造的范围主要为道路两侧的人行道改造、绿化、亮化、休闲广场改造建设及配套相关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对湖滨大道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生产监督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协助本项目各类审计事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7、监理服务期:129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该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
 
  六、评标方法:
 
  本评标办法须与招标文件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一致。如需调整评标办法,招标人应重发公告。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总监理工程师(满分6分)
 
  1.1、总监专业。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得3分;所学专业为道路桥梁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加2分(其它专业不得分),具有高级职称加1分(证书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所学专业为准)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满分20分)
 
  2.1、道路桥梁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名,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5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3分(满分6分)
 
  2.2、园林工程专业1名,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5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3分;(满分3分)
 
  2.3、环境工程专业1名,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满分2分)
 
  2.4、工程造价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所学专业为道路桥梁专业加1分(满分3分)
 
  2.5、给排水专业1名,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满分2分)
 
  2.6、测量专业1名,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满分2分)
 
  2.7、安全监理人员1名,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1分。(满分2分)
 
  三、类似工程业绩(满分4分)
 
  1、企业业绩。自2012年7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监理过单项合同额3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得4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造价以监理合同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4分)
 
  四、投标报价(满分42分)
 
  4.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招标人可以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确定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4.2、本工程监理费最高限价为88.1万元。
 
  五、监理设施与设备(满分8分)
 
  现场配备全站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混凝土钢筋检测仪、经纬仪、照相机、电脑的得8分,少一项扣1分。(以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满分8分)
 
  六、监理方案(满分20分)
 
  6.1、工程概况全面,监理制度完整,满分3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2、工程质量控制方案,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3、工程进度控制方案,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4、工程投资控制方案,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5、安全文明控制方案:是否有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控制等措施,满分3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6、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7、施工现场组织协调方案,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8、对本工程难点、重点分析及采取的监理措施,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9、保修期监理方法及措施,满分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证件处于换证等状态或注册已经建设部网站公告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接受证明。江苏省建设厅出具的监理工程师换证《申请材料接受凭证》原件视同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3、认定企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业主证明和公证件均不作为原件认定,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4、如有注册证书处于延续注册阶段,以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原件为准。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6、监理方案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单位监理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监理方案无重大偏差,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7、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如投标报价得分一致时,以监理大纲得分高者优先中标;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如投标报价得分、监理大纲得分一致时,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一为中标单位。
 
  8、监理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9、监理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10、证书以“e路阳光”企业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所学专业为准。
 
  七、其他: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开标时,投标总监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政规发[2014]4号)文件的要求,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a.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帐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6、(1)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
 
  a.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b.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c.有效的总监证书原件;
 
  d.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录入投标文件中:
 
  a.提供承诺书原件(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b.提供投标总监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7年2月-2017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总监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投标总监本人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
 
  c.高淳区建工局出具的“备案联系单”(区外企业)原件;
 
  以上资料缺项视为资审不通过。
 
  7、招标人将拒绝有以下行为的投标申请人:放弃中标、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被有关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
 
  (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8月1日10时21分到2017年8月8日10时21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高淳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6号

  招标人邮编:210000

  招标人传真:025-58990232

  招标人联系人:崔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6821137

  招标人电子邮箱:6726250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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