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道镇安济村内道路及边坡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平区夏道镇安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延平区夏道镇安济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2021夏招第011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夏道镇安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概况详见《夏道镇安济村内道路及边坡修复工程》发包预算书,该项目为夏道镇2021年项目,工程预算造价100789元,工程造价下浮K=10%,下浮后标底价为90710元,工期30日历天,评标方式为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主要工程内容:新建水泥路面抗折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67米、混泥土挡墙20米。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签订合同前到指定账户存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施工总承包企业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并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
账户名:延平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公室
账号:139101110400497100
开户行:南平市农业银行延平区支行
4.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4.1.咨询单位: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2.设计单位:
4.3.监理单位:。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5.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包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5.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5.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8、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5.9、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5.10、根据闽检会[2006]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5.11、报名时随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的手机号码、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其中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须各复印两份,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投标活动;
5.12、投标人的资格必须符合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延建办【2021】12号)文件精神;
5.13、注册地在延平区(登记机关为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
5.14、注册地在延平区以外企业,上年度在延平区缴纳建安税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完税证明)。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8日8时00分起至2021年7月14日17时00分止,到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7.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区间范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为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佰元人民币;
8.4、参加投标时向发包方缴纳叁佰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下午16时00分,提交地点为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地址:夏道镇人民政府七楼)本项目开标室;
9.2、投标人拟派出的招标代理人或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9.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pzf.gov.cn/cms/cms/html/ypqrmzf/gsgg/index.html)上发布。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延平区夏道镇安济村民委员会
地址: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邮编:353011
电话:13459962075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地址:夏道镇人民政府二楼招标办,邮编:353011;
联系人:马先生,电话手机:15859006177
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