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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供电局灵山供电所营业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图1

海口供电局灵山供电所营业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0-11-27 14:384218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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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海口供电局灵山供电所营业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海口供电局灵山供电所营业楼_已由美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018-460100-44-03-00847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仁定村249号;

2.2项目规模:主体工程:拟建1栋地上5层的框架结构营业楼、1个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总建筑面积1616.55平方米,调增155.41平方米,其中营业楼建筑面积1469.52平方米,调增8.38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面积147.03平方米,调增147.03平方米。

配套工程:场地绿化面积1441.39平方米,调增455.99平方米;道路及场地硬化面积743平方米,调减663.88平方米;围墙及大门165米,调减235米;配套室外给排水、电气、办公家具等。

招标控制价:7846297.82元。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标段。

2.5招标范围:主体工程(含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含三通一平)、给排水、电气、消防、电梯、智能化、装饰装修等);配套工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结构工程(含基础工程)、水泵套管设备等);室外工程(含场地清理、室外配套道路、电气、消防、给排水、园林绿化、围墙(含拆除部分)、生态停车场(包括透水汀步铺装建设)等);红线外市政管网配套接入(含给排水、市政道路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不含办公家具及VI标识系统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6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年内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78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3.6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08时30分至2020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aik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500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203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aik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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