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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市药兴大路西延新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图1

安国市药兴大路西延新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2020-08-27 14:14429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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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国市药兴大路西延新建道路工程已由安国市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招标核字【2020】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安国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安国市药兴大路。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道路(含标志标线、栏杆)、排水(雨、污)、绿化(含花箱)、照明、环卫工程。道路设计长度为475.36米,施工长度为365.702米。道路等级: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设计起点位于会展东街与本项目道路中心线交点处,桩号为K0+000,坐标为X=4255826.212,Y=613342.859,向西延伸至西城三街,设计终点桩号为K0+475.36,坐标为X=4255902.931,Y=612873.730,施工终点桩号为K0+365.702,坐标为X=4255885.233,Y=612981.951。新建雨水管道路规格为d1600,管道长度约为370米(不包括雨水预埋管);新建污水管道规格为d800,管道长度约为370米(不包括污水预埋管)。在道路两侧共修建18座路灯,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作物,道路两侧间隔55m布置一组果皮箱,共设置15个。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1)勘察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其他要求:

  1、报名须知: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下载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是: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121.18.5.222:81/)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技术支持:4001-618-186。

  3、特别提示:

  (1)本项目招标文件若有更正或补疑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看到招标文件更正或补疑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人发出澄清、补遗等内容。均采用网上发布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进行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人需在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及配合开标相关流程,为不影响正常开评标工作,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此平台开评标的相关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影响本项目正常开评标的,后果自负。

  (4)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实时关注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在30分钟内进行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0509:00至2020-08-09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26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国市药华大路172号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

  邮编:0712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崔卫东

  联系人:付月霞

  电话:0312-3552531

  电话:13230190304

  传真:0312-3552531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fyxbjh98@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市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

  账号:13001615608050508714

  交易南路(祁药南路)西延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易南路(祁药南路)西延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已由安国市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招标核字【2020】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安国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安国市会展中心交易南路(祁药南路)。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起点会展东街中心线与交易南路中心线交点,止于会展中心停车场入口;道路总长约342米。标准横断面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规划红线宽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含标志标线、栏杆)、排水(雨、污)、绿化(含花箱)、照明、环卫设施。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1)勘察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其他要求:

  1、报名须知: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下载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是:

  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121.18.5.222:81/)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技术支持:4001-618-186。

  3、特别提示:

  (1)本项目招标文件若有更正或补疑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看到招标文件更正或补疑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人发出澄清、补遗等内容。均采用网上发布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进行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人需在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及配合开标相关流程,为不影响正常开评标工作,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此平台开评标的相关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影响本项目正常开评标的,后果自负。

  (4)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实时关注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在30分钟内进行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0509:00至2020-08-09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25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国市公共资源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国市药华大路172号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

  邮编:0712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崔卫东

  联系人:付月霞

  电话:0312-3552531

  电话:13230190304

  传真:0312-3552531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fyxbjh98@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市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

  账号:13001615608050508714

  金融路西延新建道路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融路西延新建道路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安国市行政审批局以审批招标核字【2020】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项目东起29号地块西侧边缘,西至西城三街。

  (2)建设内容:全长约31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45米。其中,机动车道宽15米,两侧绿化带各2米,非机动车道各宽6米,人行道各宽7米,路段除实施道路外,同期配套交通(护栏、标志及标线)、雨污水管道、路灯、绿化等附属设施,与道路建设范围一致。

  (3)项目编号:HCGCG202008003

  (4)合同估算价:724.36万元。(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A.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B.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C.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A.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B.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C.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是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为:招采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121.18.5.222:81/)递交使用招采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的或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需在招采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21.18.5.222:81/)完成市场主体注册、CA办理和软件办理,已经办理CA且注册完成的无须重复操作。招采云平台电话:400-161-8186。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人需在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及配合开标相关流程,为不影响正常开评标工作,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此平台开评标的相关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须为一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3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8-0708:30至2020-08-13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28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国市药华大路172号地址: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3S双创社区创客空间2770号

  邮编:

  071200

  邮编:071000

  联系人:崔科长

  联系人:焦经理

  电话:

  0312-355253

  电话:0312-3030889

  传真:/

  传真:0312-303088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hcgc2017@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东风路支行

  账号:/

  账号:811180101300047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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