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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山颐养院项目监理图1

鸿山颐养院项目监理

2018-07-19 10:1990240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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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山颐养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变更鸿山颐养院项目建议书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18]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

  工程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0943.21m2,其中:人防及非人防地下室(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6945m2;地上建筑面积约43998.21m2。包含地下汽车库(含人防)、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连廊、门卫、围墙、景观绿化、室外市政等配套设施。

  计划监理期限:  55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48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景观绿化、室外市政等配套设施施工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2)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5日  9:00 时至2018年06月29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7月1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

  联 系 人:邵亮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

  联 系 人:施晓旻、蒋新雨

  电    话:13812091825

  传    真:0510-82726957

  电子邮件:4428163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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