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居民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逃离火灾现场,国家在消防安全规范中规定,小高层和高层建筑的入户门应该遵循朝人群疏散的方向开启的原则,即这两类建筑的门应该向外开。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3.9.4条规定“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 对此解释为:“如果住宅开门和开窗影响到公共部位的安全,则门或窗应该向里开,即使高层建筑也不例外。”
毕竟火灾是突发的,而日常生活中是以方便使用前提的,当两者存在矛盾时,应该以《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为准。至于业主提到\"往疏散方向开启\",是指公共建筑,人数多,不熟悉场地,出现紧急情况容易慌乱,所以有外开的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消防规范的相关要求,人数不超过60人的空间,门的开启方向不限;而住宅内每户仅有几人,大家长期生活在这里,不存在对环境陌生,场地不熟的情况。